来源:《世界军事》
转自:环球军事
作者:殷杰
或许是受某些资讯的误导,国人对日本自卫队形成了“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普遍印象。其中,陆上自卫队(以下简称陆自)更是被一些报道吹嘘成“士兵全按军官标准培养,一旦有需要可立即大幅扩军”的精锐之师。那么,真实情况到底如何呢?事实上,一支军队战斗力高低,是由各方面因素综合决定的。在未有实战表现可供评估的情况下,我们不妨从陆自最为“独特”的反坦克导弹装备体制入手,对其部队建设及作战指导思想做一管中窥豹。
品类齐全
日本陆上自卫队可算是世界上最重视反坦克导弹的武装力量之一。除去随武装直升机配套引进的美制反坦克导弹,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至今,日本已研发成功六型国产反坦克导弹,更新型的反坦克导弹也在研发中。
在日本军语中,将自行研发的反坦克导弹统称为“马特”,并按其体积和系统全重,划为“重马特”“中马特”和“轻马特”三种规格。本来,反坦克导弹的英文全称是“Anti Tank Missile”,正常情况下英文简称应该是“ATM”。不过,“ATM”同样也是“Anti Tactical Missile”反战术导弹的缩写,而且“ATM”的读音与日文中的“原子”相近,鉴于日本是世界上至今唯一遭受过原子弹轰炸的国家,战后又明确将“无核三原则”写入了“和平宪法”,对细节无比较真的日本人生恐外界“误会”,于是在上世纪60年代,由当时的防卫厅下文,将反坦克导弹的英文缩写硬生生改成了“MAT”,这就是“马特”一词的由来。
陆自现役的“重马特”有两代产品。第一代产品,为79式“重马特”反舟艇∕反坦克导弹,第二代产品,为96式“重马特”多用途导弹。“中马特”同样是两代并存:第一代产品,为87式“中玛特”反坦克导弹,其换代产品为“新中马特”中型多用途反坦克导弹。令人不解的是,“新中马特”虽于2009年入役,并在2009至2014年度由陆自采购了75套,但到目前为止,它并未像其他“马特”一样,获得一个入役年份编号。
相形之下,陆自虽然先后研发了两款“轻马特”,但64式“轻马特”早已全部退役,现役的只有01式“轻马特”。
那么,在陆自方面队-师(旅)团-联队-中队-小队-分队的编制结构中,各种轻、中、重型反坦克导弹是如何装备的呢?
目前,陆自的五个方面队中,北部方面队直属一个对战车/舟艇队(营级建制),装备16套96式“重马特”多用途导弹。西部方面队直属一个对战车/舟艇队(营级建制),装备12套96式“重马特”多用途导弹。陆自的师团和旅团中,第2师团和第12旅团各辖有一个对战车/舟艇中队(连级建制),各装备八套96式“重马特”多用途导弹。
以前,每个普通科联队(步兵团)辖有一个对战车/舟艇中队,装备四至六套79式“重马特”反舟艇∕反坦克导弹。现在,随着79式“重马特”日渐落伍,以及其替代品96式“重马特”过于昂贵等因素,陆自普通科联队下辖的这个对战车/舟艇中队普遍缩编成了小队(排)。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小队也将逐渐换装成96式“重马特”多用途导弹。
在陆自的每个普通科中队(步兵连)中,都编有一个对战车小队,装备两套87式“中玛特”。该型号未来将被 “新中马特”中型多用途反坦克导弹取代。而在每个普通科分队(步兵班)中,都有一名专职反战车手,负责操纵一套01式“轻马特”。
从上述介绍不难发现,陆自已基本建成了方面队-师(旅)团-联队-中队-分队五级反坦克导弹装备体系。覆盖面如此之广的反坦克导弹装备体系,放眼全世界,除陆自外还真找不到第二家!至于没能在方面队和师(旅)团这两级普遍配备直属反坦克/舟艇部队,是由于陆自规模并不大,武器出口又受限颇多,因此只能采用降低采购批量、增加采购批次、延缓换装速度的办法,来维持军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所致。
编制怪异
尽管反坦克导弹都是下基层使用,但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是,平时将它们集中编制在军、师、团里,因为只有在更高的编制下,平时才能更好地集中训练和管理,战时才能将它们集中到最需要的方向上去。从这一点来说,陆自在方面队、师团、联队中编制反坦克导弹单位,并无不妥之处。不过,在普通科中队和普通科分队(步兵班)中固定编制反坦克导弹,就值得商榷了。
作为基本战术单位,步兵连战时执行的任务是多种多样的,因此步兵连固定装备的重火器,应在满足遂行基本任务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种类、减轻重量,以提高步兵连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在执行具体任务时,可视任务需求和敌方威胁程度,由上级下放的重火器予以加强。
陆自普通科中队下属的反战车小队装备的87式“中玛特”,采用半主动激光制导,每套需要由射手、激光照射手和三个弹药手,一共五个人伺候。包括发射管、三角架、激光照射器及六枚备弹在内的系统,总重高达140公斤,但最大射程仅有2000米,破甲厚度只有600毫米。这一性能指标,放在其入役之初的1988年也算不上先进。此外,庞大的系统重量不仅要占用对陆自来说极为宝贵的人力资源,还拖累了整个中队的反应速度。
要知道,陆自的机械化程度不到30%,只有第7师团下属的第11普通科联队这么唯一一个重机械化步兵团。驻北海道的普通科联队装备了96式轮式步兵战车,属轻型机械化部队,而部署在其他地区的普通科联队靠HMV “疾风”高机动车、LAV轻装甲车机动,只能算摩托化部队。由此来看,大多数普通科中队机动能力和携行能力均较为有限,能集中编制在上一级的重火器,完全不必固定编制在普通科中队中。
普通科中队编制反战车小队后,根本没有人力操作连属直射火器。普通科中队虽然下辖一个迫击炮小队(装备两门81毫米迫击炮),但81毫米迫击炮终究是曲射武器,不能替代直射火器包打一切。换言之,在携行能力有限、人力资源紧张的情况下,普通科中队是装备大、中口径机枪、大口径火箭筒、无后坐力炮之类的直射支援火器,还是装备反坦克导弹,是个非此即彼、不可兼得的选项。如果换作其他国家,势必选择前者,因为用反坦克导弹对付战场上除坦克之外的软、硬目标,效费比低得让人难以接受。近来,中东战场上频频出现的用反坦克导弹打帐篷,甚至打单兵的战例,究其缘由,是由于冲突双方背后各有“大户”买单,使用者自然是“崽卖爷田不心疼”。特殊地缘政治下、特殊战场上的特别现象,是不能作为部队建设依据的。
这个道理并不复杂,但陆自却偏偏选择了后者,而且是几十年如一日地这么做。唯一的解释只能是:陆自认为敌方坦克威胁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步兵的中心任务就是打坦克。
有得有失
也正是基于同样的心态,陆自才将01式“轻马特”装备到普通科分队。在装备这种导弹前,陆自的普通科分队是十人制:一个两人制的中型机枪小组,装备一挺62式7.62毫米机枪;一个两人制的反战车小组,装备一具“卡尔·古斯塔夫”M2型无后坐力炮;其余六人均是步枪手。01式“轻马特”服役后,陆自的普通科分队缩编至八人:一个反战车手,装备一具01式“轻马特”发射装置及两枚备弹,还要携带一支89式步枪;一个辅助反战车手,装备一具“铁拳”3火箭筒和一支89式步枪;一个机枪手,装备一挺日本仿制的“米尼米”机枪;其余五个步枪手装备89式步枪。
01式“轻马特”替换掉“卡尔·古斯塔夫”M2型无后坐力炮后,陆自普通科分队有哪些变化呢?
从火力来说,其反坦克火力得到极大加强,但压制火力却减弱了。01式“轻马特”,无论是最大射程、命中精度,还是破甲威力,都不是“卡尔·古斯塔夫”M2型无后坐力炮所能比拟的。更何况普通科分队还得到了一具“铁拳”3火箭筒的加强,既可弥补反坦克导弹近距离射击有死角、反应速度慢的缺陷,又可与之形成远近结合的双重反坦克火力。
不过,有得就有失。62式机枪,无论性能再怎么糟糕,7.62毫米北约标准步枪弹的远距离压制能力,都不是“米尼米”机枪的发射的5.56毫米北约标准步枪弹所能企及的。更何况新编制下,以弹链供弹为主的“米尼米”机枪,没配置副射手,机枪的反应速度、火力持续性大幅下降。虽说从账面上看,新编制下,普通科分队配备的步枪从六支增加到七支,但反战车手和辅助反战车手的主业是操纵反坦克武器,所携带的步枪基本是自卫性质,他们在反坦克弹药耗尽前,是无法作为步枪手加入到普通科分队战术编组中去的。所以,真正意义上的步枪手,实际是由原先的六人降为五人。因此,新编制下普通科分队的火力压制能力是有所下降的。
从任务弹性来看,旧编制下的“卡尔·古斯塔夫”M2型无后坐力炮弹种丰富,虽说打坦克已力不从心,但其配备的多用途弹、杀伤弹、发烟弹、照明弹、高爆榴弹、反近距离人员弹药,使其成为战场上名副其实的多面手。反观新编制,01式“轻马特”采用红外成像制导方式,锁定战场上与环境温差不明显的目标时,会有较大困难,其配备的破甲弹头在对付非装甲目标时效能很差。“铁拳”3火箭筒在破甲弹之外,虽然也配有破甲杀伤弹、碎甲弹、发烟弹和照明弹,但其本质上以反坦克为主,多用途能力无法与“卡尔·古斯塔夫”M2型无后坐力炮相提并论。也就是说,新编制下,普通科分队的任务弹性是大大下降了。
从步兵携行能力来说,新编制下机枪取消了副手,但由于“米尼米”机枪比62式机枪轻了3.2公斤,5.56毫米子弹又比7.62毫米子弹轻得多,因此机枪手在同等负重的情况下,自身弹药携带量较旧编制下提高了(不过,由于取消了机枪副射手,机枪弹药携行总量下降了)。相形之下,反战车手最为“悲催”。一套01式“轻马特”发射装置,重约6.1公斤,一枚导弹重约11.4公斤。按规定,反战车手要携带两枚导弹,加上发射装置,重达29公斤。若再加上一支89式步枪、配套弹药及个人装具,反战车手的个人负重肯定超过35公斤。如此沉重的负重,战时必将拖累整个普通科分队的行动。
从机动性来说,此前,除机械化部队外,其他普通科分队都乘坐HMV高机动车机动。HMV高机动车额定载员十人,正好可以装下一个改制前的普通科分队。近年来,LAV轻装甲机动车大量进入陆自服役,大有取代HMV高机动车之势。该车载员四人,两辆LAV才能装下一个改制后的普通科分队。虽说LAV的战场通过能力强于HMV,但防护力增加得极为有限,其总体性能较HMV提高不大,因此,换装LAV后,同等数量的部队在进行战场机动时,载具数量将增加一倍,这会给部队展开、机动和调度增加一定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作战效能。
思维僵化
综上所述,陆自为建设这种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反坦克导弹装备体制,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这种代价值不值得付出,需要放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纵观二战结束至今的各国军队建设史,不难发现一个事实:但凡极端重视步兵部队反坦克能力建设的军队,无一不是面临敌方装甲部队压力巨大,而自身机械化水平又极其低下。
自卫队成立之初,就是驻日美军的附庸。无论是训练还是作战,都被纳入美军体系。美军出于现实需求和防范日本东山再起的考虑,分配给自卫队的任务都相当“偏科”。如果将海上自卫队视为美第7舰队反潜大队的话,那么陆自就是美第8集团军的前沿守备队。其基本任务想定是在苏军登陆日本本土时,在一线顶住苏军的钢铁洪流,为美军实施全面反击争取时间。
冷战期间,由于陆自装甲部队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较苏军差距甚大,新兴的航空反装甲力量也谈不上有多强大,因此反坦克的重担便落到了步兵身上。鉴于苏军机械化水平较高,即便是大口径机枪,对其也构成不了多大威胁,加之自家研发的机枪质量太差,于是陆自便索性放弃了步兵大、中口径机枪火力建设,一门心思加强步兵的反坦克火力。
不过,随着苏联的解体,钢铁洪流登陆日本的威胁已不复存在,陆自理应对部队编制、装备体制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新形势下新的任务需求。可是,陆自的表现却让人大跌眼镜。在苏联解体十年后,陆自居然毅然决然地让反坦克导弹下班。在强化反坦克能力的同时,继续削弱步兵压制火力。这究竟是为什么?
笔者以为,陆自在反坦克需求戛然而止后,仍在不遗余力地强化步兵的反坦克火力,说到底不过是冷战思维的惯性延续罢了。在一些人眼里津津乐道的日式“严谨”“认真”“执着”“精益求精”,其实很多时候换个角度看,又何尝不是“僵化”“保守”“固执”,甚至是“抱残守缺”“不知变通”的代名词呢?此外,日式的官僚主义,以及既得利益集团对改革的阻挠,从日本近几十年来步履维艰的邮政改革、医疗改革进程中,可见一斑。这些现实问题,恐怕也对陆自在反坦克导弹装备体系建设上延续冷战思维“助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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舰载无人机:日本将作为军事发展重点
来源:环球军事
作者:马尧
自从日本挑起钓鱼岛争端以来,中日海权矛盾成为两国在地缘政治领域的主基调。为挽回颓势,日本不断扩充海上武装力量。近日,日本在这方面又有新动作:日本《呼声》月刊10月号发表题为《用大型无人机保卫领海》的文章鼓吹中国威胁论,建议日本海自应当在直升机航母的甲板上安装电磁弹射器,使用大型的固定翼无人机对抗中国。
与蒸汽弹射器相比,电磁弹射器具有许多独特优势:使用范围更广——无论是更重的飞机,还是小而轻的无人机,都可以弹射;可靠性更强——蒸汽弹射器2次重大故障间的平均周期是405周,而电磁弹射器则是1300周;支援成本更低——只需90人,比蒸汽弹射器少30人;能量利用率更高——其每次输送电量最高可达122兆焦,蒸汽弹射器只有95兆焦;对舰上辅助系统要求更少——蒸汽弹射器需要航母提供大量辅助系统,电磁弹射器则简化了许多。
无人机(UAV)是由无线电遥控设备操纵或自身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也称为遥控飞行器、遥控无人驾驶器或无人驾驶飞机等。自20世纪80年代初海军首次使用无人机以来,无人机在历次局部战争都有令人满意的表现。随着技术的进步,海军无人机越来越频繁地在战场上空亮相,进行前沿战场监视和收集作战情报,在防卫严密的敌方领空执行侦察和目标识别。舰载无人机成本低、体积小、用途广泛、效费比高且可避免人员伤亡,引起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海军的极大兴趣,刺激了舰载无人机的发展。未来舰载无人机的任务不仅仅限于利用夜间电视、微光电视、前视红外和合成孔径雷达等传感器对广阔的海面进行监视,提供超视距瞄准数据,战场实时评估等,还能进一步执行支持两栖登陆作战和攻击任务,甚至配合潜艇作战。电脑、远程控制技术、卫星导航技术、微型传感器、高速数据传输技术等。这些技术融合在一起降低了无人机的造价,使大规模应用无人机成为可能。
实际上,当前已经有多种轻小型舰载无人机已经能够携带光电、红外及雷达探测装置执行远距离目标侦察、实时监视等任务,并可作为战区信息网络通信节点,进行战场通信中继、转换,还可对射程较远的舰-舰、舰-地导弹进行超视距制导等,利用舰载无人机前出执行战区侦察任务,既有利于早期发现敌情,也有利于自身隐蔽及提高警戒、防御能力,而且小型舰无人机的使用条件较目前的有人驾驶直升机更宽裕。至于大型舰载无人机,不仅拥有小型舰载无人机的所有功能,还具备较强的对地和对海打击功能。日本企图装备大型舰载无人机和电子弹射器,其目的就在于利用这二者结合的强大作战威力扭转在海洋领域对华斗争不利的态势。
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首先从海军作战体系方面来看,现代战争是体系对抗的战争。由于现代战争是系统与系统、体系与系统之间的对抗,因此保持己方作战体系的完整与协调,瘫痪敌方作战体系的完整与协调,就成为现代战争的重要战法和着眼点。然而,在这方面,日本海上自卫队却有较大缺陷。按照著名军事评论员刘美武教授的观点,日本海上自卫队是一支装备先进、训练有素、结构失衡、能力不全且缺乏独立作战能力的海上武装力量。反潜及反水雷能力突出,防空能力一般,反水面舰艇能力低下,两栖突击和对岸攻击能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就其性质而言,实际上是一支辅助作战的武装力量,而辅助的对象就是美国海军,说得具体些就是美国海军第7舰队。这样一支海上力量与体系健全且作战威力强大、打击火力凶悍且战法先进的解放军海军单挑,后果可想而知。日本企图借助大型固定翼无人机和电磁弹射器这两样新技术就改变不利局面,恐怕有些过于一厢情愿。
其次从无人机本身来看,中国是这方面的佼佼者——中国近年来在无人机领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经过中国军工人的奋勇拼搏,取得了累累硕果,彩虹系列无人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在这个“家族”中,彩虹-3无人机采用的是活塞发动机,最大航程能达到2400公里,巡航时间可达12小时,其间无须加油,该飞机装有照相、摄像等装置,可作为侦察机使用。彩虹-4最大航程能达到3500公里,巡航时间可达40小时,其间无须加油。该飞机装有照相、摄像等装置,SAR雷达,通信设备,除了常规侦查以外,还可以挂载精确制导武器,对地面固定和低移动目标精确打击。据说伊拉克曾因该型飞机而弃购美国无人机。
彩虹-4
彩虹-5无人机系统更是一种多用途无人机作战平台,属于大型中空长航时无人机系统,主要执行长时间侦察和监视、电子战、侦察打击一体化等任务。该机起飞重量为3吨,载弹量超过1吨,具有非常强大的打击能力。换言之,中国精于无人机的研发,也应该熟知无人机的弱点并找到反制手段。何况无人机本身也有其弱点——在高强度的防空作战中,无人机的战场生存能力偏低。而中国海军近年来防空能力大为提升,即便日本海上自卫队装备无人机,在面对052B/C/D型驱逐舰和054系列护卫舰强悍的防空火力面前恐怕也讨不到便宜,遑论中国海军日益强大的海军航空兵和电子战能力。
彩虹-5
综上所述,日本的努力又是一场徒劳的盲动。对于日本来说,改变在海权领域的错误思维和做法才是正道——一味在一场注定要输且自身理亏的斗争中苦撑并不符合日本的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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