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成”吴进成是台湾黑社会的著名人物,他因被台湾当局九次判处死刑,而成为台湾报刊杂志争相报导的热门人物。
吴进成
吴进成1951年出生在台湾嘉义市的一个穷人之家,父亲在一家藤器工厂打零工,母亲在糖果店包装糖果。吴进成小时聪明好学,上小学时在嘉义市侨平国民学校当班长,之后以优异成绩考入嘉义市的明星学校嘉义县立中学,但从初二开始结交地痞流氓,开始走下坡路。
一天,吴进成带领一群兄弟寻衅打了一个通学生,那个通学生的家长向警方报案。因此,天桥帮分子全部被抓,在嘉义市北兴派出所宣誓解散。
吴进成
他先在一家歌舞团当保镖,负责应付各地黑帮向该歌舞团索要保护费问题,并在演出时守在门口预防警察临检。后来他嫌这个差事不能赚大钱,就回嘉义重振往日的帮派威风,每月向嘉义市文化路一带的私娼馆、理发店等收取2000--3000元台币的保护费。1972年8月,大头成因犯恐吓取财罪,被嘉义地方法院判处五个月徒刑。
1973年,他与一个"阿瑞”的女工结婚,但不久又卷入东门帮、北港车头帮的火并之中。幸亏婚后不久,在19岁时应征入伍,才未在黑帮火并中丧命。
吴进成当兵后过不惯部队的严格生活,又怀念妻子和一岁的女儿玉珠,加上帮派兄弟的勾引,1975年在服役期间他偷跑回家犯了逃兵罪,台湾军方依逃兵罪判处他两年六个月的徒刑。1975年6月9日,由台北军人监狱调往台南县将军乡劳役队强制服劳役,他寻机逃跑,被捕后被判刑六个月。
1980年4月,他与两个同伙犯虏人勒索罪,经台湾高等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1981年4月,他从嘉义看守所逃跑。此后,多次持枪结伙抢劫、勒索,终于在1981年6月被捕。因被控犯有恐吓取财、结伙抢劫、妨害公务及杀人未遂罪,台湾法院经九次审理,他九次被判死刑。
大头成不服判决,多次提出上诉,其理由是向黑帮兄弟索要枪支费,不是结伙勒索。但因他平时对赌场、妓院索要保护费太多,对黑帮兄弟也心狠手辣,因此他被判死刑后没有人出面为他说好活,不肯为他提供有利证词。
自传改编而成的成电影《大头仔》
吴进成混迹台湾黑社会13年,他虽未加入台湾的大型黑社会帮派,但与竹联帮、牛埔帮、四海帮等的首领关系极好,特别是他好勇斗狠,胆识过人,为竹联帮首领“白狼”张安乐要账时,肯豁出命来于,因此在黑社会中混出了“名气”,给他起了个绰号:“大头成”。
吴进成由此体会到台湾黑社会的黑暗与无情,特别是看到母亲为他气得身患重病,哥哥和弟弟在探监路上出车祸身亡,独生女儿缺少父母之爱处境悲惨,于是萌生了悔过之意,在狱中用三年时间,写了一本20余万字的书:《我在黑社会的日子》,历述台湾黑道上的艰辛与险诈,也多方为所犯罪行和在江湖上的恩怨是非辩解。
1988年鸿泰有限公司将吴进成撰写的自传《我在黑社会的日子》改编拍摄成电影《大头仔》。由万梓良、 恬妞 主演,该片成为1988年台湾十大卖座电影之一。
《大头仔》由万梓良主演
吴进成后来因为上诉改判成无期徒刑。他仅初中毕业,但文笔很好,在狱中期间将自己的故事写成自传《我在黑社会的日子》和《我在死牢的日子》。因在狱中表现良好,1988年获得特赦,1994年假释出狱。
吴进成近年来又被抓获入狱
吴进成于2006年因涉嫌暴力讨债,再度被警方逮捕。2011年11月8日,吴进成涉嫌台湾中部多起暴力讨债及诈赌案,被刑事警察局中部打击犯罪中心拘提到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