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注意了!最高法院: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申请执行其股东的财产(附详细条件)

0
分享至

本文由作者赐稿并授权公众号保全与执行[Zhixinglaw]重新整理编辑并发布, 转载务必在文首完整醒目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和来源(侵权必究); 若有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文进行修订和调整的,请以新规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判例】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作者:李舒,唐青林,吴志强(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 中央纠正重大财产冤案新政:《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 最高法院:对民企要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全文【法〔2016〕334号】)

  • 最高法院判例:当事人对超标的查封提异议后,法院应如何处理?(全文)

  • 最高法院:关于超标的查封如何处理的13个重要裁判观点及典型案例

  • 【重磅】最高院与强制执行有关的100个疑难法律实务问题及裁判观点汇总

  • 与强制执行有关的491部司法解释、法律法规、最新批复答复司法政策文件汇编,关注保全与执行(Zhixinglaw)回复“执行汇编”即可获取。

编者按:围绕财产保全与强制执行领域的疑难复杂的实务问题,结合相关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解读,我们已完成百余篇系列文章及书稿。同时,不少读者朋友反映,对保全与执行领域杂乱复杂的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争议问题,仍缺乏系统的掌握。为此,我们开启了本系列文章的写作,将通过对相关核心、重要、关键的规定和条文进行系统梳理,并辅以相应争议问题典型判例及裁判观点,力求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帮助读者朋友掌握真正有用的实务“干货”。

裁判要旨:

执行法院以执行依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和给付内容为执行范围,但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情介绍:

一、重庆高院审理重庆海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海晶公司”)与云南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下称“昆仑公司”)、云南中油华气天然气有限公司(下称“中油华气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4)渝高法民初字第0000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由昆仑公司偿付海晶公司债务总额4660万元,并由中油华气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昆仑公司未履行义务,海晶公司向重庆高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中油华气公司未能履行清偿义务,海晶公司申请追加中油华气公司的股东华油公司为被执行人,由华油公司在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二、经查华油公司作为中油华气公司的开办单位,其注册资金出资不实的金额为2200万元,重庆高院作出(2015)渝高法执更字第23号执行裁定(下称“23号裁定”),追加第三人华油公司为被执行人,华油公司应在欠缴出资的2200万元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海晶公司承担责任。

三、华油公司对上述追加裁定不服,向重庆高院提出异议,请求撤销23号裁定。重庆高院根据《执行规定》第八十条的规定,认为:执行法院依法裁定追加华油公司为被执行人并由华油公司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并无不当。故作出(2015)渝高法执异字第00013号执行裁定(下称“13号裁定”),驳回了华油公司的异议。

四、华油公司不服上述异议裁定,向最高法院申请复议,请求撤销重庆高院作出的13号裁定和23号裁定。最高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华油公司的复议请求。

裁判要点及思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简称“《执行规定》”)是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其中第八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上述规定是执行程序中追加出资不实股东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亦未对上述法条予以废止或取代,故《执行规定》中关于追加出资不实股东的条文仍然有效。

2016年11月8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执行变更、追加规定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执行变更、追加规定》”)中已经明确“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故法院裁定,在执行程序中追加出资不实的股东为被执行人有法律依据。

实务要点总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总结该案的实务要点如下,以供实务参考。同时也提请当事人在面对被执行企业法人资不抵债时多注意其股东的财产状况。结合最高法院裁定文书及新规的适用情况,在执行实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债权人在面对“穷公司富股东”时,因原被执行法人资不抵债,可以多注意“富股东”是否有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情况

2014年版《公司法》将公司注册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公司的股东多出现未如实出资的情况。所以,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直接申请追加未如实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债权人债权实现清偿。

同时,《执行变更、追加规定》有关执行中揭开公司面纱的规定,减少申请执行人另诉的负担,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可以在一个案件的执行程序中得到清偿,提高了商事诉讼中债权人债权得到清偿的效率。所以,参考《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两种思路来应对与企业法人间的债务纠纷:第一,在起诉时即将公司的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执行前或执行中,注意查询被执行公司注册资金缴纳情况,确定是否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二、新规《执行变更、追加规定》体现了“先追加后救济”的商事纠纷追求效率的裁判思路,追加的被执行人后续可以通过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方式进行救济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申请人可以申请追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同时,也给追加的被执行人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权利。

根据《执行变更、追加规定》第三十二条“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执行法院依据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三、因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对外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很多股东认为公司可以作为一道防火墙帮助其逃避债务。然而,如今的相关法律法规已在慢慢戳破这层保护面纱。所以,在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且可能出现资不抵债时,债权人可以把注意力放在未如实出资的股东身上,而作为被执行法人的股东更要注意相关风险的防控。

相关法律:

《民诉法解释》
第四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二)给付内容明确。
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八十条 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执行变更、追加规定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执行法院依据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第二款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下为该案在最高法院审理阶段关于该事项分析的“本院认为”部分关于“执行中揭开公司面纱,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股东个人财产”的详细论述和分析。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称“《执行规定》”)是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其中第八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上述规定是执行程序中追加出资不实股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亦未对上述法条予以废止或取代,故《执行规定》中关于追加出资不实股东的条文仍然有效。华油公司认为重庆高院依照《执行规定》第80条追加其为被执行人缺乏法律依据是对法律条文及效力的错误理解,其该项复议理由于法无据,不能成立。”

案件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重庆海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云南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云南中油华气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2015)执复字第49号】

延伸阅读:

新规中有关执行中揭开公司面纱,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股东个人财产的规定,以下是我们写作中检索到人民法院对该新规在实务中的应用情况,以供读者参考。

1、申请执行人应承担股东出资不实的举证责任

案例一:《辽宁民生国际展览广告有限公司异议一案执行裁定书》【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辽01执异948号】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执行变更、追加规定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九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本案中申请执行人未能举证证明第三人马承志、黄晓刚存在对被执行人出资不实的情形,且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并不等同于股权的转让。”

案例二:《申请执行人刘新衔、高峰申请追加张明元、田正为被执行人一案执行裁定书》【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辽02执异211号】

法院认为,“被执行主体的追加,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因出现法定原因,将与直接被执行人有义务关联的案外人,依法增加为被执行人的一项法律制度。被执行主体的追加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经法定程序进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执行变更、追加规定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据广东发展银行进账单记载张明元、田正分别向持票人莱特公司缴存了40万元、960万元。现申请执行人仅以验资报告所记载的账户与银行进账单账户记载不一致,而主张企业实收资本与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金有差额,第三人为虚假出资,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2、股东举证证明自己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法院不予追加为被执行人

案例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异议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1执异255号】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者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执行变更、追加规定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向企业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是企业的资信证明文件。”本案中,被执行人海外贸易公司增加注册资金至1.3亿元,该项变更申请已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作为资信证明,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故应当认定海外贸易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不存在注册资金不实的情形,故本案不符合上述可在执行程序中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光大银行所提追加商务部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3、执行法院对是否应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应尽审查义务

案例四:《青海庆华矿冶煤化集团有限公司、霍庆华等执行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执复64号】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京海公司申请追加霍庆华、庆华能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并在虚假出资范围内承担运输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2000万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出资不实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追究其出资不实的责任,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程序追究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本案中,京海公司选择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霍庆华、庆华能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在虚假出资范围内承担运输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2000万元的责任,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成立,执行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0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是否无财产清偿债务、追加的对象是否为股东、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事实、要求股东承担的责任是否在差额范围内等问题进行审查,以判断是否符合追加出资不实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的要件。青海高院对此未进行审查,直接指引京海公司通过另诉解决,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纠正。”

4、法院依据《执行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追加未如实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

案例五:《淮安市禾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江苏方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江苏科建电池有限公司等企业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8执异140号】

法院认为,“关于能否追加无锡联鑫公司为被执行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执行变更、追加规定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被执行人金湖联鑫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注销,无财产可供执行,作为该公司原股东无锡联鑫公司未依法缴纳出资款510万元,依法应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申请执行人禾裕公司申请追加无锡联鑫公司为案件被执行人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5、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股东的救济途径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案例六:《青岛红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青岛国发工贸公司、青岛国发实业集团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2执复83号】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执行变更、追加规定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二条‘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执行法院依据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本案,申请复议人青岛红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第三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岛市分会投资开办青岛国发实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的理由申请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请求被执行法院裁定驳回,现申请复议人对该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复议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不应当向本院申请复议。执行法院向当事人交待复议权,由申请复议人向本院提出复议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救济途径。申请复议人的复议理由不当,其复议请求本院不能支持,申请复议人应当通过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的程序寻求法律救济。”

附:系列文章

编者按:我们已陆续推出100篇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与执行相关典型案例的分析解读,即将整编出版。我们从当事人角度结合财产保全与执行相关的法律问题,剖析最高法院裁判思路,期能对实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并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以供实务参考。正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作者希望通过对系列案例的解读,帮助当事人在保全与执行程序中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执行知识体系系列文章:

01:最高法院:如何判断财产保全是否存在错误以及相应证明责任如何分配?

02:最高法院:超标的额保全查封的判断标准、解决方式及救济渠道如何确定?

03:诉讼中的“行为保全”到底是怎么回事?(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4: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问题(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5: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问题(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6:最高院:诉前保全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相关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7:保全的范围应如何确定?(24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8:财产保全的解除及注意事项(1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9:如何才能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1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0:强制执行依据和管辖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1:执行行为异议和案外人异议中的法律适用实务及注意事项(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2:执行和解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及注意事项(6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3:执行担保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及注意事项(12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4: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死亡或终止时应如何处理?(14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5: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相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6:执行回转有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7: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8: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9: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一)(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0: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二)(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1:执行程序中应如何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2:受让的债权应如何申请强制执行?(12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3:应如何执行债务人的存款?(23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4:债务人的股权、证券、期货账户资金应如何执行?(1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5:如何对房屋和土地进行强制执行? (1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6:当事人如何申请撤销执行拍卖?(12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7:司法拍卖程序中评估价格太低当事人不服时应如何救济?(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8:强制执行过程中的"以物抵债"应如何处理?(1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9:执行过程中法院应如何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0: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迁出房屋应如何处理?(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1:执行过程中如何办理产权证照转移手续?(16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2: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指定行为怎么办?(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3:被执行人不按期履行义务时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13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4:被采取限高措施的自然人能否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2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5:执行程序中一人竞买的拍卖能否合法有效?(5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6:如何撤销破产拍卖?(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7: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怎么办?(2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8:执行程序中如何才能申请中止执行?(23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9:强制执行过程中如何才能申请终结执行?(1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0:申请参与分配债权的受偿顺序应如何确定?(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1:对执行分配方案有异议应如何救济?(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关于我们

作者简介

李舒律师 唐青林律师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 所高级合伙人

均从事法律职业多年,实务经验丰富。专业论文曾发表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及《法学研究》等。曾代理多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并成功获得胜诉,参与办理的各类案件总金额累计达百亿元。领衔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心及专业律师团队专门办理来自全国各地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团队“十大金刚”最低学位为硕士学位,全部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均取得法学专业博士或硕士学位,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在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出版《公司诉讼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公司并购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公司保卫战》、《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裁判综述及诉讼指南》等法律专业著作十余部。团队深度耕耘的业务领域:公司法(含公司并购及公司控制权)、合同法、担保法、金融、土地与矿产资源法、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法、高端婚姻家事纠纷、重大财产保全与执行

专注为执行及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联系我们丨专业研讨丨法律咨询

联系电话:010-59449968

邮箱:bj13366636649@qq.com

全国最大的执行法律平台,执行及重大疑难案件专线

电话/微信:18501328341

长按二维码1.09秒获取保全精华内容

↑长按二维码1.09秒获取

咨询律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90岁钟南山公开6个长寿秘诀:第一条就很多人做不到,看完就明白

90岁钟南山公开6个长寿秘诀:第一条就很多人做不到,看完就明白

医学科普汇
2026-05-14 17:41:18
4岁男童公园走丢 竟独自坐地铁去了40千米外机场

4岁男童公园走丢 竟独自坐地铁去了40千米外机场

看看新闻Knews
2026-05-15 15:36:11
日本队3大主力无缘世界杯!欧冠铁腰落选,与荷兰瑞典同组难出线

日本队3大主力无缘世界杯!欧冠铁腰落选,与荷兰瑞典同组难出线

小火箭爱体育
2026-05-15 15:15:38
沈伯洋扬言若当选就停办双城论坛,蒋万安批:要封杀两岸仅存的官方交流?

沈伯洋扬言若当选就停办双城论坛,蒋万安批:要封杀两岸仅存的官方交流?

海峡导报社
2026-05-15 10:04:04
你在无意中发现别人什么秘密?网友爆料,电视剧都不敢这样演

你在无意中发现别人什么秘密?网友爆料,电视剧都不敢这样演

夜深爱杂谈
2026-03-16 22:21:03
全面加速,第四艘中国航母即将官宣!命名大概率为"江苏号"

全面加速,第四艘中国航母即将官宣!命名大概率为"江苏号"

清欢百味
2026-05-16 04:31:22
骑士不敌活塞,赛后还有5个坏消息,哈登能撕掉拉胯的标签吗?

骑士不敌活塞,赛后还有5个坏消息,哈登能撕掉拉胯的标签吗?

漫川舟船
2026-05-16 10:28:24
温岚突发疾病被送进ICU,症状与大S很像,她的家人明显处理更及时

温岚突发疾病被送进ICU,症状与大S很像,她的家人明显处理更及时

娱慧
2026-05-16 10:34:10
杜锋爱徒续约无忧!合同3年起步,三分不输胡明轩,被郭士强弃用

杜锋爱徒续约无忧!合同3年起步,三分不输胡明轩,被郭士强弃用

体坛大事记
2026-05-16 10:19:02
婚礼白嫖司仪后续:倒贴100块随礼,司仪曝新人年龄,主家已社死

婚礼白嫖司仪后续:倒贴100块随礼,司仪曝新人年龄,主家已社死

观史搜寻着
2026-05-16 04:16:07
心理学上有个效应:父母越勤快,孩子越自私;学会“放手”这两件事,孩子未来越成功

心理学上有个效应:父母越勤快,孩子越自私;学会“放手”这两件事,孩子未来越成功

心理观察局
2026-05-09 09:10:22
市场监管总局:覆盖拼多多、淘宝、京东等平台,发现1415批次产品不合格

市场监管总局:覆盖拼多多、淘宝、京东等平台,发现1415批次产品不合格

封面新闻
2026-05-15 20:52:02
一家长称儿子早恋被叫学校,想开宝马镇住对方家长,评论玩梗笑死

一家长称儿子早恋被叫学校,想开宝马镇住对方家长,评论玩梗笑死

观察鉴娱
2026-05-13 11:22:56
任敏线下被偶遇,穿罩衫露内衣带好松弛,素颜朝天不像女明星!

任敏线下被偶遇,穿罩衫露内衣带好松弛,素颜朝天不像女明星!

木子爱娱乐大号
2026-05-15 20:03:08
诺兰新片《奥德赛》被喷!黑人演员扎堆 剧情稀烂

诺兰新片《奥德赛》被喷!黑人演员扎堆 剧情稀烂

草莓解说体育
2026-05-16 07:13:08
特朗普访华:炮火外的博弈,此次访华对中国的好处有多大?

特朗普访华:炮火外的博弈,此次访华对中国的好处有多大?

华人星光
2026-05-15 10:54:12
偷偷代表国家出战?结果0比6惨败被外网嘲讽,原因抽象又离谱

偷偷代表国家出战?结果0比6惨败被外网嘲讽,原因抽象又离谱

17173游戏网
2026-05-15 14:24:26
江淮汽车拿下玛莎拉蒂!

江淮汽车拿下玛莎拉蒂!

小怪吃美食
2026-05-15 00:40:57
女篮最新近况!5 月 15 日韩旭、李月汝、李梦三人现状,让人忧心

女篮最新近况!5 月 15 日韩旭、李月汝、李梦三人现状,让人忧心

梦忆之浅
2026-05-16 00:20:02
笑裂了!父母缺点同时遗传给孩子会怎样?网友:遇事就躺床上急!

笑裂了!父母缺点同时遗传给孩子会怎样?网友:遇事就躺床上急!

夜深爱杂谈
2026-05-14 07:36:39
2026-05-16 11:48:49
法客帝国 incentive-icons
法客帝国
数十万法律人聚集平台
5006文章数 6632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头条要闻

美国媒体在天坛里寻找俄勒冈木材 被指非常耐人寻味

头条要闻

美国媒体在天坛里寻找俄勒冈木材 被指非常耐人寻味

体育要闻

35岁坎特,干了一件这辈子最吵的事

娱乐要闻

张嘉译和老婆的差距让人心酸

财经要闻

造词狂魔贾跃亭

科技要闻

涨的是车价,要的是老命

汽车要闻

高尔夫GTI刷新纽北纪录 ID. Polo GTI迎全球首秀

态度原创

本地
时尚
教育
公开课
军事航空

本地新闻

用苏绣的方式,打开江西婺源

0缓震的鞋,怎么就火了?

教育要闻

武汉大学第1专业,就业现状与报考性价比分析!#金榜同行人

公开课

李玫瑾:为什么性格比能力更重要?

军事要闻

联合国安理会审议叙利亚局势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