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把“赖茅”注册商标划归为茅台集团,并核定赖茅商标在第33类商品上使用,范围有酒(饮料),包括酒精液体、果酒、开胃酒、葡萄酒、食用酒精等。
百年赖茅品牌回归后得到茅台集团的大力扶持。茅台集团把赖茅作为重大战略的组成部分,瞄准300-700元的次高端市场,不断推出赖茅金樽、赖茅红御等有着优良质量与适中价格的产品,逐步扩大名声,宣扬品牌价值与文化内涵,得到众多消费者的喜爱。
赖茅红御亮相华糖万商大会
赖茅金樽亮相华糖万商大会
那么此前近30年的赖茅商标争夺战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其实,早在1988年,茅台集团对当时的三大烧坊“成义”、“荣和”、“恒兴”进行合并收归,并分别注册“华茅”、“王茅”、“赖茅”三个商标。在这段时间,市面上的其他赖茅酒全部都被划归为假酒,赖茅数量大量减少。 茅台集团获得赖茅商标之后,并没有很好地使用,2003年,深圳市赖永初酒业经销有限公司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申请撤销茅台集团注册的“赖茅”商标。 2005年,商标局同意撤销茅台集团的“赖茅”商标。
此后的10几年,赖茅商标陷入混乱时期,市面上大大小小的赖茅厂家多达400多家,茅台镇上生产的赖茅酒更是不计其数,真假赖茅酒混淆不清。
市面上的赖茅酒
在3.15上,央视更是把赖茅乱象进行曝光,消息显示有些天猫等网络电商售卖赖茅假酒,不少商家趁着赖茅商标混乱期和真空期,生产出所谓的赖茅酒打擦边球,抢占市场,获取高额利润。
在赖茅商标被撤销后,茅台集团意识到赖茅问题的重要性,提出重新申请赖茅商标。这场赖茅商标战引起了不少异议,提出异议的有贵州赖永初酒业有限公司和贵州赖世家酒业有限公司。
从2007年到2012年,赖茅商标的归属权一直陷入不明朗的状况。 2014年,关于赖茅商标的争议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高院判决,赖茅注册商标(第33类)的专用权拥有者为茅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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