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在农村采用的是土地承包制,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签订承包合同,把土地承包到户。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我国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是哪年开始的?后来经历了哪些时间段?
第一,1950年 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我国进行了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土地分给农民私人所有,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同时规定了: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
第二,1953-1978土地农民私有向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过渡时期。在这期间,我国进行了土地合作化运动,先后经历互助组、 初级农业合作社和高级农业合作社,逐步实现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这个时期的土地一切归集体所有,成立人民公社,农民作为社员统一劳动,统一经营。
第三,1978年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认和实行。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始创了包产到户的制度,从而迎来了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新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所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第一轮开始时间是1978年,后来陆续在全国实行,最晚到1997年结束。第一轮土地承包期15年。
第四,从1998年开始,我国农村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所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将于2017年底到期。
第五,目前,国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并确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也就是指2027年到期后,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就到20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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