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8法治大讲堂
公众号ID:fzdjt_998
关注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更是家庭的希望。然而近年来,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案有增无减,身心的创伤、巨额的医疗费用和曲折的索赔之路,让许多的家庭瞬间陷入了绝境。
意外防不胜防,如何在遭受意外伤害之后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赔偿,让未成年人和他们的家庭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这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的关注和思考。
今天,我们共同探讨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这个话题。
孩子离开父母独自玩耍,不料爬上高压电杆被电击伤,造成孩子身体伤残。家长向其责任方讨要说法,却遭遇“闭门羹”。未成年人人身遭到损害,应该由谁负责呢?
点击音频收听司法局长在线——我的孩子,谁来对你负责?
案情回放
2014年8月12日晚上9点,9岁的小杨独自离开父母跑到外面玩耍,当他走到租住房附近的一家酒店时,他发现了一根高压电杆,这根高压电杆引起了小杨的注意。电杆附近的酒店正在装修,电杆根部堆放了少量的湿泥土,所在区域设置了塑料围栏。这根10kv的高压方形电杆上清楚的写着“高压危险,禁止攀登”、“有电危险、当心触电”等警示文字和图案标识。
小杨凑上前去,抬头望了望高压电杆的高度,然后思考了一会儿。出于贪玩和好奇,他爬上了高压电杆。悲剧发生了。在攀爬的时候,小杨被高压电击伤,倒挂在了电线杆上的铁梯上。
路过的行人张翠华发现了他,此时的小杨虚弱又痛苦。“诶呀,这是哪家的孩子啊,怎么被倒挂在铁梯上啊?你先别动,乖,阿姨赶紧找警察叔叔来救你。”
张翠华赶紧报了警,然后将小杨及时送医后转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抢救治疗。,小杨的爸爸杨涛接到通知后赶紧赶到了华西医院。最终,小杨全身多处严重烧伤,虽经多次手术治疗,小杨最终还是左手肢截肢,右上肢功能部分丧失,经近一年半住院治疗共产生治疗费77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三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以及残疾器具所需费用高达张翠华赶紧报了警,然后将小杨及时送医后转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抢救治疗。
小杨的爸爸杨涛接到通知后赶紧赶到了华西医院。最终,小杨全身多处严重烧伤,虽经多次手术治疗,小杨最终还是左手肢截肢,右上肢功能部分丧失,经近一年半住院治疗共产生治疗费77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三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以及残疾器具所需费用高达103万元。
2016年7月,小杨的父母找到了高压电杆产权人某供电公司,以及负责电杆所在道路修建的某投资开发公司。
我孩子被严重烧伤,左手肢截肢,右上肢功能也部分丧失,这事你们得赔偿!
杨涛
工作人员
杨先生,这事我们无法负责。
你们凭啥不负责啊,我孩子在你们这被击伤了,你们没有尽到责任就应该赔偿?
杨涛
工作人员
杨先生,你孩子自己去玩耍才被击伤的,你们做家长的也没有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你现在来找我们,这实在太荒唐了!
你们怎么这样啊,不想赔偿还全怪我们了?
杨涛
工作人员
你走吧,这事我们无能为力。
协商无果后,杨涛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供电公司、酒店经营者、酒店房东共同赔偿小杨各项损失378万余元,杨涛认为,这些被告对于小杨电击伤害事故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审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定:本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某供电公司为涉案高压电线杆的产权人和经营人,没有证据证明小杨有故意或不可抗力致损害而免责的情形,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小杨自身存在重大过失,依法应减轻某供电公司的责任;小杨的父母疏于对小杨的教育管理,未尽到监护职责,也应承担一定责任;酒店房主和酒店经营者在高压电线杆下面的填土行为也是导致涉案高压电线杆出现安全隐患的原因,因此他们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由于杨涛没有举证证明某投资开发公司存在侵权行为,法院认定某投资开发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遂依法认定小杨的医疗费、残疾人赔偿金、假肢安装费用等损失金额为176万余元,判决某供电公司承担50%的责任,酒店经营者和房东各承担10%的责任,受害人小杨及其父母共同承担30%的责任。
一审宣判后,各方均不服判决结果,先后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另查明:小杨父母虽系农村户口,但长期在城镇务工。某投资开发公司在修路过程中,边坡工程将涉案电杆地面填高,造成了地面与爬梯距离大幅缩短,存在过错,也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鉴于二审中出现新证据,二审法院作出如下改判:某供电公司承担65%的责任,赔偿受害人182万余元,某投资开发公司承担15%的责任,赔偿受害人42万余元,酒店经营者某和房东各承担5%的责任,各赔偿受害人14万余元,小杨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10%的责任。
本期嘉宾
简阳市司法局副局长 樊增军(左)
四川得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卿文君(右)
案件解读
当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向侵害人索要赔偿?
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其监护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侵害人索赔:
一是双方协商,即找到有关责任单位如本案中的供电公司、修路公司协商赔偿;
二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在损害发生后,如果双方不能自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事发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在调委会的主持下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那纠纷也能得到圆满处理;
三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通俗说法就是“打官司”。在双方就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时,未成年人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侵害人要求损害赔偿。
小杨2014年8月受伤住院,但是2016年7月才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小杨受伤和起诉均发生在《民法总则》生效前,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民法通则》的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本案具有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情形,《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本案中,小杨受伤后,其父母要求供电公司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以及多次请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行为就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因此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两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均适用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既然没有过错,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呢?
《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该条规定明确了我国法律实行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相结合的原则。只要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甲忘带家门钥匙,邻居乙建议甲从自家阳台攀爬到甲家,并提供绳索以备不测,丙、丁在旁协助固定绳索。甲在攀登时绳索断裂,从三楼坠地致重伤。各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甲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可以让乙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此事故的酿成,自然主要责任在甲,乙虽出于好心,但甲从阳台攀爬的主意是他出的,攀爬的绳索也是他提供的,虽不能算有过错,但在绳断人伤的事故面前,也脱不了干系,所以法院作此判决。
结合本案案情,小杨受伤是多个侵权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属多因一果侵权行为,法院判决本案适用无过错原则,市供电公司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酒店经营者、房东、道路施工公司的行为以及小杨父母的监护失职与小杨的受伤都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一旦遭受了人身损害,可以向侵害人请求哪些赔偿呢?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他人的侵害行为遭受人身损害时,可以向侵害人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他人的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以向侵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农村户口也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具体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司法实践中,只要能够证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即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市,即在城市有固定收入,对于户口虽然是农村的人员,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本案中,法院判定小杨的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应当承当一定的责任,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具体要承担哪些监护职责?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主要应当履行以下监护职责:
1.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的侵害。
2.管理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为。
3.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参加诉讼活动。本案中,小杨的父母代小杨提起诉讼行使索赔请求权,也是履行监护职责的体现。
作为未成年人自己,尤其是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能力、能够明辨一些是非但又懵懵懂懂的青少年,如何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
未成年人要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首先要懂得生命的价值,理解父母的养育之恩,真爱生命。其次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杜绝不良嗜好,抵制不良诱惑,纠正不良行为。练就一颗强大的内心,危险来临时,沉着冷静地应对。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要加强学习,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尤其要学习法律知识,当遭受损害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是每一个家庭和全社会的责任,有效维护受到人身损害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法治中国的应有之义。国家、社会、家庭应当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搭建安全的屏障,当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时,更要让法律的公正抚平他们的伤口,让法治的光辉点亮家庭的希望。
保护未成年人,我们一直在路上。
【图片来自网络】
扫码加入铁杆粉丝群
998法治大讲堂
法治|聊天|福利
![]()
法理、情理、明辨是非。尺度、深度、丈量社会。成都新闻广播《998法治大讲堂》,不会堵车的普法路,每天定时定点为您开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