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成立于1958年,是全国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鄂旗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主要体现在民族自治立法方面:
1、以完备的民族自治立法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鄂温克旗自1997年制定自治条例以来,本着“急用先立,可操作性强,注重特色,成熟一件起草一件,成熟一条写一条”的原则开展立法工作,相继制定了一批有地方特色、操作性较强的自治立法,为推进依法治旗提供了法制保障。目前,已经制定实施1部自治条例和11部单行条例,内容涉及旅游、农牧、生态环保、教育等各个领域。
2、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
编制了《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18至2022年)立法规划(草案)》和《鄂温克族自治旗2018年立法计划(草案)》。对立法项目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多次审议,按轻、重、缓、急确定立法项目,防止出现社会需求程度低的法律超前出台。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立法项目及早安排。如,对河道管理、森林草原防火、旅游业发展、湿地保护等条例优先纳入立法计划。
3、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鄂温克旗在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邀请了旗直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法律专家以及广大居民牧民等进行座谈,对条例草案中涉及到的多个问题展开讨论、努力形成共识,反映民意,力求立法质量与社会效果双提升。
4、加强条例的实施和落实
自11部条例陆续颁布实施以来,鄂温克旗先后组织了《鄂温克族自治旗旅游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河道管理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10部单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推动了单行条例在自治旗的贯彻实施,对保障和促进自治旗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鄂温克旗借助旅游日、环境日、世界水日等主题,以及鄂温克族传统瑟宾节日等宣传活动,通过制作普法宣传展板、发送手机短信、印发单行本、宣传单,借助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做到让每一部单行条例家喻户晓,形成懂法、用法、遵法的舆论氛围。2013年该旗获得“全国创建法治旗县先进地区”荣誉称号。
6、加强立法工作的保障
鄂温克旗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总体目标,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畅通工作渠道。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加快培养高素质立法人才队伍,切实增强立法工作能力,确保立法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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