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公安机关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各项警纪警规的贯彻执行,确保全局各项公安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按照12月3日改则县公安局召开的近期工作部署会议上公安局党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全区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全面加强政治建警,锻造过硬公安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改则县公安局将实行“饮酒报备制度”。为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警务督察部门特编写“饮酒报备”责任书组织全体签订。
责任书主要由以下几点:
一、通过及时学习公安局下发的《改则县公安局关于实行“饮酒报备”制度的通知》,牢固树立“制度是约束更是 保护”的思想观念,督促严格落实;
二、各级领导必须率先垂范,带领全体民(辅)警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及“改则县公安局日常队伍管理规定”等各项警纪警规;
三、各部门民(辅)警饮酒必须向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申请;在申请同意后向县局警务督察部门申请饮酒报备并备案;
四、县局各部门无特殊情况的必须常态保持三分之二警力备勤不饮酒,由两名主要负责人的当日不得同时饮酒;
五、每日带班领导及督察民警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存在违纪违规相关规定处理;
六、饮酒报备必须提前到警务督察部门领取“饮酒报备”审批表,审核签批后生效,警务督察部门不再受理电话饮酒报备。
七、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饮酒报备”,出现各类违法违纪情况的严肃追究,并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处理;
八、饮酒时不得酗酒,不得违反相关禁令规定,违者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改则县公安局队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本饮酒报备制度的,向由部门负责人到主要领导申请问责;
九、全县餐、娱双向营业场所,22:30后视为娱乐场所 必须进行饮酒报备;
十、特殊敏感节点,全局实行“禁酒令”
大众路警务站组织民(辅)警认真学习并签订责任书
移动警务站组织民(辅)警认真学习并签订责任书
指挥中心组织民(辅)警认真学习并签订责任书
政工监察室组织民(辅)警认真学习并签订责任书
来源:平安改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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