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总体看来,这些政策措施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并已初步达到预期效果。但在许多地方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政策走样、办事拖沓低效等问题……
△山东省政协委员、民革山东省直金融支部主委、山东省审计厅外资运用审计处调研员张少春
为此,张少春建议,完善法律规范机制,创造公平、公正和透明的营商环境。一是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合法权益,在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方面做到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二是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政府部门的执法行为;三是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加强民营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坚决铲除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黑恶势力。
同时,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高服务民营企业水平,下大气力在清理以前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基础上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逐步实现“阳光行政”。减少对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限制,不断扩大市场开放领域。推进“一站式”服务模式,投资项目要实现在线审批监管一体化,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精简、下放、合并一批审批事项,探索部分审批以备案代替的新模式。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降低民营企业经营生产成本。
此外,山东应建立政策督办和跟踪机制,力推政策落实有效。各级政府部门应制定专项政策落实计划,细化相关政策内容,明确具体落实责任,并纳入部门和干部考核考察内容;成立由组织、发改、财政、税收、人保、住建等多部门组成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落实联席会议,统一协调组织各项落实工作的正常运行。
本文刊自《齐鲁周刊》总第989/990期第30版,作者:陆洋 高歌 李甄
版式:卫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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