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怀海禅师(约公元720~814年),是中国禅宗史上的重要人物,唐代禅宗高僧。本姓王,俗名木尊,福建长乐人。是洪州宗风开创者马祖道一大师的法嗣,禅宗丛林清规之制定者。因其后半生常住于洪州百丈山(江西奉新),故世称"百丈禅师"。
唐中叶后,由于旧教规和戒律与禅宗发展存在尖锐矛盾,于是怀海便大胆进行教规改革,设立了百丈清规。为禅宗发展扫清障碍,对禅宗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是续慧能大师后又一佛门大德。
怀海自幼喜游访寺院。早岁在南岳怀让禅师的弟子西山(广东潮安)慧照出家,后从南岳衡山之法朝律师受具足戒,未久至安徽庐江浮槎寺研读经藏。
终至"三学
百丈怀海
该练",具备了深厚的经、律、论佛学知识。
唐代宗大历初年(766年),听说马祖道一在南康(在今江西赣县境内)龚公山传法,即前去投马祖,倾心依附,并充当马祖的侍者,深得马祖的器重。与西堂智藏、南泉普愿同入祖室,各有擅长,时称马祖门下三大士。
唐代宗大历年间(766-779),奉新人甘贞在洪州新吴(江西奉新)大雄山(俗称百丈山)建庵。听说入住小雄山普化院的怀海禅法精深,于是"请施家山,愿为乡导,庵庐环绕",将怀海迎入所建庵中,并将庵改名"百丈寺"。怀海得道后,便开山说法,自立禅院,率众修持,实行僧团之农禅生活。
同甘共苦
任何事情,怀海都是自己带头。亲领四五百人严规修道,同甘苦,共患难。每次劳动,怀海"凡日给执劳,必先于众"。有一次负责管理劳务的执事僧见他年纪太大,便将他的劳动工具藏了起来,意在让他休息。怀海四处找工具不得,就拒绝吃饭,直到工具被发还。百丈怀海就以这样的方式告诫弟子:要做到"一日不作,一日不食。"
在《无门关》中,还记载了这么一个与怀海相关的"野狐禅"典故。怀海每次在堂上说法的时候,常常有一个老人跟随大众一起听讲。有一天说法完毕后,老人却留下来没有离开。怀海便问他:"你是什么人,想做什么?"
老人回答说:"实不相瞒,我不是人。在以前迦叶佛时代,本在此山修行,因为有人问我: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我说:不落因果。为此一语,便做了500年的野狐精,没法解脱,请和尚慈悲为我开示,让我解脱狐狸身之苦。"
怀海说:"你把学人问你的问题,现在重新再问我一次吧。"
老人便道:"请问和尚,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
怀海当即答道:"不昧因果。"
老人当即大悟,便向怀海礼拜叩谢说:今承蒙和尚开示,令我超脱狐身。我就住在后山岩下,祈请和尚慈悲,以出家众的礼仪为我埋葬。
第二天,怀海带领寺中僧众,在后山石岩下,找到了一头死狐,于是便将其火葬。
怀海的为人,在唐陈诩《塔铭》中描述:"言简理精,貌和神峻;睹即生敬,居常自卑。"
百丈禅师是中国佛教史上的大革命家。佛法之所以能够流传,得益于马祖百丈师徒二人建立了丛林制度,建立了禅堂,订立了清规。史称"马祖建道场,百丈立清规"。 (新浪佛学、安庆晚报)
南昌大学哲学教授、佛学资深研究者苏树华评价:"百丈禅师的禅法,既具北宗渐修的风格(第二峰头的商量语),又具南宗直指的风格(妙高峰顶的无言义),不同根基的人,在他的教法中皆可各得其益,各有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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