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一位15岁的芬兰少年网上发帖提出想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此事引发许多网友热议,一时间众说纷纭。如果外国人真的取得了中国国籍,是否可以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呢?今天我们就结合中国有关的政策法规来回答这个“神奇”的问题。
先来看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中国人的近亲属;定居在中国的;有其它正当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申请中国国籍的条件。在此之前,必须要拥有“中国绿卡”才能申请中国国籍,下面来看申请“绿卡”的条件。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可知,对在我国有关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者、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可以授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中国“绿卡”。
换句话说,如果外国人如果取得了中国国籍,要么本人能力素质非常强,对中国建设发展很有利,要么就是有亲属在中国定居。
而想通过亲属关系拿中国“绿卡”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团聚人员绿卡: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2、亲子团聚人员绿卡: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3、亲属投靠人员绿卡: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下面再来看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人员组成,主要分三类:现役军人,预备役军人和文职人员。
成为现役军人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成为文职人员的条件。根据《文职人员条例》,文职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政治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身体和心理健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为预备役军人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除退役军人外,还有以下人员可以加入预备役: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的人员;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生;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现在再回归到最初问题:如果外国人真的取得了中国国籍,是否可以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呢?根据以上列举的条件可知,外国人想要加入解放军只存在三种情况:
第一,他(她)是未满18周岁的少年,未婚,并且其父母已经取得了中国国籍。既然如此,说明其本人和父母都通过了非常严格的政审,其严格程度不亚于参军入伍的政治审查。因此,个人认为,这位少年完全可以当作中国人来对待,可正常当义务兵或考军校。
第二,他(她)与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既然如此,这位“外国人”同样经历了极为严格的政治审查,其严格程度可与参军入伍的政审一较高下。因此,个人认为,这位已婚“外国人”完全可以通过军队招录来成为文职人员。
第三,前提条件与第二种情况类似。个人认为,这位“外国人”可以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生、非军事部门的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成为预备役军官,或者作为普通公民经预备役登记成为预备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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