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56岁的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站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接受公开审判。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胡志强利用其担任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咸阳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榆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其本人或者通过配偶、亲属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贿赂,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胡志强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的胡志强
胡志强是2018年6月13日被宣布“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同年12月4日,他被“双开”。
起诉书指控的胡志强受贿犯罪事实共计56项,涉及数十人。行贿者除过榆林本地公职人员以外,另有商人22人左右。包括曾有“陕西首富”之称的高乃则等社会名流。
检方的指控还称,这些受贿均是胡志强本人或通过其妻子、妻弟等亲属非法收受所得。受贿地点包括胡昔日的办公室、西安的家里,以及山西老家家中等多地。
行贿者1,榆林市榆阳区浩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烨。2009年至2017年期间,21次给胡志强行贿人民币160万元,美元140万元。
行贿者2,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乃则。2008年至2011年期间,8次给胡志强行贿人民币830万元,美金24万元,价值35.65万元的纪念金币一套。
行贿者3,陕西丽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郁鹏。2003年至2005年期间,三次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行贿胡志强人民币800万元。
行贿者4,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建华。2012年10月,通过胡的妻弟,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给胡志强行贿人民币700万元。
行贿者5,陕西昊田集团煤电冶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爱田。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期间,两次通过胡的妻弟,以银行转账方式给胡志强行贿人民币600万元。
行贿者6,自然人廉欢胜。2003年至2013年期间,11次给胡志强行贿人民币10万元,美金84万元。
行贿者7,榆林市东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亚东。2013年,王亚东通过胡的妻弟,给胡志强行贿人民币450万元。
行贿者8,榆林市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旭通。2011年至2012年,先后5次行贿胡志强人民币330万元,宝马X3汽车一辆,奔驰R350汽车一辆。
行贿者9,府谷县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磊。2009至2015年期间,5次给胡志强行贿美元47万。另外胡志强还长期无偿占用石磊房屋一套,应付租金136万余元。
行贿者10,山西兴聚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海庆。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两次给胡志强行贿欧元50万,美元1万。
行贿者11,榆林胜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仲胜。2009年至2011年,三次给胡志强行贿英镑1万元,美元20万元,人民币2万元,以及价值29万元的王西京书画作品一幅。
行贿者12,府谷县汇能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世俊。2010年10月到2015年5月,两次行贿胡志强人民币120万元。
行贿者13,陕西德远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同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虎威。2010年至2012年,四次给胡志强行贿美元2万元,欧元10万元。
行贿者14,上海大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积旅。2013年春节,给胡志强行贿港币100万元。
行贿者15,陕西华利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高生。2007年8月和2011年底,两次行贿胡志强价值4万元人民币的中央空调一套,美金10万元。
行贿者16,榆林市文昌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堂。2009年至2012年,四次行贿胡志强美金10万元。
行贿者17,世纪凯富(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建江。2009年至2011年,三次行贿胡志强人民币30万元,美金3万元。
行贿者18,榆林市耀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建均。2009年至2012年,五次行贿胡志强人民币32万元,美金2万元。
行贿者19,北京京恒科讯节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鹏飞。2014年底行贿胡志强美金6万元。
行贿者20,榆林市树天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高树天。2013年春节前,给胡志强行贿价值32.78万元的黄金宝瓶和金酒杯一套。
行贿者21,榆林市绿园生态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亚东及妻子任莉。2008年7月,通过胡妻,行贿给胡志强人民币21.528万元。
行贿者22,自然人赵敏及其妻刘玉华。2011年至2015年,六次给胡志强行贿12万元。
根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的规定,
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包含“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情节),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包含“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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