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的通告》,自9月15日起,武汉市将长期实行“禁摩”!
此通告发布了共九条信息,明确了关于摩托车销售、行驶、上牌的问题。
三环以内:
- 禁止摩托车销售;
- 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
- 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
- 停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转入。
三环以外:
禁止摩托车通行等管理措施,由相关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与五年前的“禁摩”通告相比:此《通告》措辞简明扼要,未见“长期执行”必要性的公众解释,以及“禁行”、“禁牌”、“禁售”的具体法律、法规、法条的依据引用。
新国标实施以来,将电动车明确化为三类: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
前一类,电动自行车被纳入非机动车,只要符合国家3C认证标准,就能全国统一上牌、上路。
而后两类,轻便电摩和电摩,被统一划入摩托车类别,不仅需要获得3C认证,还需要有工信部公告目录,才能上牌。消费者购买时,必须拥有驾驶证、行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从新国标推行的五个月来看,按照最新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时速≤25km/h,重量≤55kg);难以被市场认可。市场上主销产品,大多数都为: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
如今,武汉出台“长期禁摩”政策,无疑于扼杀电动车发展。这意味着,自2019年9月15日起,武汉近80%以上的电动车将被彻底禁行!商家未来也只能销售符合国家标准,与市场发展规律相悖的电动自行车。
早在今年5月的时候,国务院已经强调:坚决扼杀地方“一刀切”懒政行为!然而,如今的武汉“长期禁摩令”,没有考虑民众需求,没有考虑当下的市场环境,这不是“一刀切”的懒政,是什么?
对于这样的行为,建议地方行业协会可以组织商家向有关部门反应,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如果让“长期禁摩令”成为既定事实,那么将是行业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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