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的发展与天象的观测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中国又是世界上最高进行天文观测的国家之一。《易经》有云:“天垂象,圣人则之”,古人认为天象与人类发展和人世间的万物都有着必然的联系。
唐朝的天文机构主要有太史局、浑天监和司天台等部门组成。其中的太史局和司天台分别是唐朝前期和后期最重要的观星机构。
唐代太史局有太史令二人,太史丞二人,书令史四人,“掌观察天文、稽定历数,观日月星辰之变,风云气色之异,并率其属而占候。”这里的“观察天文”有两层意思,一是对天文的观测与记录,二是对观测到的天象进行了预测和解释。正所谓“天文者,所以察星辰之变,而参与政者也”,观测天文的最终目的,是为帝王参政提供依据和方向,这才是唐代天文的主要职责和目的。
唐代天文观测与记录的范围十分广泛,所有的日月运行、星辰分野、日食月食、五星凌犯、客星占主、妖星冲牛等等都在观测与记录之例。特别是一些异常的天文现象,太史局不但要进行观测,还要进行解释,揭示这些异象背后的意义,以便统治者将这些意义与国家大事相互参照。
从保存下来的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唐代的太史局观测和记录到了多次天文异象,并对这些异象进行了解释。比如大历二年三月,太史局观测到“绿火犯井”的天文异象,并作出了星象的解释:“夏不益时,乞宽刑狱”。也就是说,上天用“绿火犯井”的天文异象,提醒统治者要宽大刑狱,自然可以免除灾祸;否则上天会对其进行惩罚。
太史局每年的观测报告,要在年终时全部移交给中书省,由中书省秘书监写进帝王的起居录。在皇帝的起居录中,这类天象往往会和当年的灾祥、收成、水旱灾害放在一起记录,最后修入史书。也就是说,天文观测结果会与社会上的种种现象相挂钩,某种意义上成为评判当年统治者执政是否符合上天的旨意的标准,对帝王的自律和反省起着一定的作用。
从武则天执政时开始,太史局并入浑天监,唐肃宗时又在浑天监里将观星的职能独立出来,成立了司天台。但是不管机构如何变化,人员如何设置,它们的职责并没有太大改变,仍属于唐代帝王借上天的星象进行施政指导的观星机构。
封建社会里,占星是一种与上天交流的方式,代表的是皇权天授,一直都是皇家的专利,政府是不允许民间出现私人占星的。所以一切有关天文和观星的资料,唐代都进行严格的管理,不允许流传到社会上。对民间的一些天文学的资料和书籍,也是一律收缴,私藏者是会被治以重罪的。
天文学在封建社会被视为“帝王之术”,学习的人比较少,具备观星能力的顶尖人才更是稀缺。唐代统治者想方设法将这些人才全部招揽至太史局或者司天台,并统一管理,避免他们在民间私自观测,散布占星结论。
对于一些天文学上的人才,统治者也是视若珍宝,倚为亲信。《新唐书-李辅国传》就记载了韩颖、刘恒两位民间的观星大家,被唐肃宗招至司天台,并兼任待诏翰林,成为皇帝的私人顾问,深得皇帝的信任。
为了保证天文观测的准确性,唐朝对天文观测人员的要求很高,“苟非其任,不得与焉”。太史局、浑天监和司天台里的每一位官员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职责,不允许他们参加自己职责范围之外的天文活动,甚至与自己职责无关的天文器材也不能碰。唐文宗时期,还规定“观生不得读占书”,将天文观测者与天文解读者分离,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唐武宗时,更是将星空分成春夏秋冬中五个区域,每位观星者只负责自己划定的一块区域,最大程度实现了“苟非其任,不得与焉”的原则。
观星者最重要的一条禁忌就是不得与朝官交往。开元十年,唐玄宗规定“卜相占侯之人,皆不得出入百官之家”,将他们与文武百官隔离开来,防止一些野心家利用天象制造事端,扰乱统治。
观星者如果观测到异常天象,他们写出的报告可以绕过中书省和门下省,直接送达皇帝本人。《大唐六典》中规定:“所见徵祥灾异,密封闻奏,漏泄有刑”,这是因为古人对天象十分迷信,天象具有极大的神秘性与权威性,一旦泄露会引发社会上的骚乱。如果有观星人员泄露这些秘密,按《唐律疏议-泄漏大事》款,可以判处“徒一年半”的刑罚。
虽然唐朝对天文观星的管理很严,在前期也贯彻得比较到位,但是观星这种具有极大神秘感的活动,一直在社会上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安史之乱”后,唐朝中央政府逐渐衰落,藩镇军阀竟相割据,他们也迫切想通过观星来预测自己的吉凶,所以观星在社会上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成为盛行于官僚和上层社会的普遍现象。
也有一些官员本身不参与占星,但他们手下豢养一些会占星术的术士,负责观测天象,对他们的官运进行预测,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指导,甚至决定他们与谁结党,在国家大事上执什么样的态度。
唐代的观星术,是建立在古代“分野论”之上的。所谓“分野论”,就是将天上的二十八宿与地上的十二州和十二时辰联系起来,再对日、月犯宿、慧星冲日或者冲月、五星聚合等天象进行解释和预测的一种方法。
古代对日食的出现特别重视,不但要详细记录日食发生的时间,对日食时太阳所处的分野度数、日食时间、阴影侵入角度都有着不同的解释。不同的日食发生时间里,太阳在天空的纬度不同,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分野在某州”。如日食时太阳处在东井28度是分京师,食尾6度是分宋州,东壁1度是分并州等等。“分某州”便是某州在接下来会发生一些异常现象,这些现象有凶有吉,这就需要专门的占星者(而不是观星者)去预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该怎样避免。
大唐武德六年发生过一次南斗十九度的日食,按照“分野论”,这次日食对应的是“吴分”,也就是春秋时的吴地,包括今天的安徽、江苏南部和浙江大部。按照当时占星者的解释,这次日食指示的是江南地区会发生战乱。果然两个月之后,吴地的辅公拓便盘踞丹阳自立为帝,建立大宋政权。唐军于第二年平定辅公拓的叛乱,并借机将江淮地区纳入自己的统治之下。
武则天神龙三年六月又发生了一次日食,占星者给出的结论是“分京师”,提醒武则天注意。果然当年七月,太子李重俊与大将军李多祚发动叛乱,杀死武三思以下数十人,虽然叛乱最终被平定,但占星者的准确预言,还是让武则天大为信服。
《史记》云:“日变修德,月变省刑,星变结和。上修德,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正下无之”。意思是说,日食也好,月食也好,都是帝王失德、失政引起的,皇帝应该及时修德修政,进行自我反省和约束,才能保证统治的延续。所以古代每次出现异常天象,特别是日食之后,皇帝往往都会调整政策,对社会进程带来较大的影响。
开元七年五月,正值大唐最强盛之际,天空忽然出现了日全食,正午的长安一片漆黑,对面看不见人。唐玄宗大惊失色,在听取占星官的意见后,“素服以俟变”,并且做出了撤音乐、减膳食、查监囚、劝农课的反省。
这次日食中,占星官对唐玄宗给出的解释是“日为阳精,人君之象。若君行缓,则日行迟。人君稍逾常度,则阴浸于阳,行或失中,故应惑所至”,把日食的发生与唐玄宗行为的“失中”联系到了一起。但是只要皇帝加强德行修养,灾祸自然就会远离。所以唐玄宗一改往日奢靡之风,继续励精图治,让“开元盛世”又延长了十几年。如果没有这次日食的警告,也许唐玄宗天宝年间的骄奢淫逸会来得更早,对唐朝的危害会更大。
在中国历史上,慧星俗名“扫把星”,一直是不祥之兆。凡有彗星出现,就会预示着灾祸即将来临。所以彗星的出现,对唐朝的政治影响力更大。
大顺二年四月,“有慧星如半月,长十丈余,见于西方”,当时的司天监陈匡上奏:“当有乱臣将入宫内”。唐昭宗随即联想到天威都将军李顺专掌禁军,平时飞扬跋扈,有作战的嫌疑。于是昭宗诏李顺入宫,在银台门埋伏刀斧手,将李顺斩于门前。事后调查得知,李顺与宦官勾结,早有废立之意,唐昭宗此举除去了身边的隐患,保证了政权的稳固。
当然,占星术在几千年的过程中,经过后人的加工和改选,也存在一些牵强附会之处。甚至统治者为了统治的稳固,也会有意的对占星的结果进行篡改,达到服务历史事件或者服务统治的目的。但是做为一个历史存在,观星占星曾经是封建社会统治者施政的一个重要依据,几乎每一次历史上的重大事件背后,都有占星的影子。占星是隐藏在古代政治斗争背后的一件工具,这是不争的事实。虽然它对历史事件的影响力有多大无法具体评判,但是那些天文学的先驱者的辛勤观测和记载,以及他们运用智慧对天象进行解释的努力,应该被我们后人记住。因为没有他们的努力,我们现代天文学就会失去许多资料,也许现代天文学的发展之路没有这样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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