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飞逝
转眼已是4月份
2020年已过去了三分之一
那么预计今年开通的地铁2号线
最近有没有什么新进展
想必大家都很关心吧
现在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日前,贵阳轨道2号线一期工程麦架车辆段到茶园村段轨道铺设已经完成,茶园村段到油榨街站共计完成15.45公里,铺轨施工顺利推进。
自复工以来,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加班加点施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确保施工计划和节点工程任务按期完成。
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管控所造成的影响,项目部采取包车措施组织复工人员返岗,一共包车四趟,共计72人搭乘包车复工。
此外,为保障全体人员健康安全,项目部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外来所有复工人员均采取专车接至宾馆隔离14天,并每日安排专人测温、消毒,实施错时交班、就餐。
同时,项目部积极对复工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摸排,包括其返岗前14天的活动轨迹及接触人群的排查审核,特别是湖北来黔的人员,需要根据其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再安排至指定酒店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安全复工。
据了解,项目自复工以来已完成3.28公里道床和1组单开道岔的施工任务。
自从地铁1号线开通后
极大的方便了沿线的市民
大家就更期待其他线路的开通了
贵阳地铁2号线建成后
将配合1号线缓解贵阳城市交通
那么问题来了,大家都清楚
贵阳地铁2号线经过哪些地方吗?
共设多少站?哪站过你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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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2号线线路全长43.8公里,其中:
2号线一期工程(七机路口站——油榨街站),主要为南北走向;
2号线二期(油榨街站——水淹坝站)线路长12.8公里;
2号线北延段(七机路口站——沈官站)线路长3.4公里,
共延长16.2公里。
轨道2号线一期、二期所有站点资料图
(红色为一期,蓝色为二期)
具体站点:七机路口站、云峰路站、白云行政中心站、南湖路站、金岭路站、金朱西路站、诚信路站、观山西路站、兴筑西路站、水井坡站、长岭路站、茶园村站、金鸭村站、马王庙站、北京西路站、三桥站、二桥站、客车站、紫林庵站、延安路站、阳明祠站、省医站、观水路站、油榨街站、贵钢站、富源北路站、森林公园站、龙洞堡站、机场站、小碧站、云盘村站、水淹坝站。
(具体站点以开通后名称为准)
通车时间:2号线一期预计将于2020年建成通车;2号线二期工程计划2025年前建成。
2020年已进入4月份了
预计今年开通的2号线一期
也似乎近在眼前了
沿线的小伙伴是不是很开心呀
反正我是十分期待了~
此外,还有一个与地铁有关的消息要告诉大家
乘坐贵阳地铁,千万别再有这些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移送公安机关
从4月1日起,《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对在地铁车厢里外放手机声音、大声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明文规定进行约束。如果乘客在地铁上有使用手机免提接打电话、外放音乐等外放声音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将被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移送公安机关。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三)中明确规定:乘客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早在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的《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乘客禁止在车厢内大声喧哗、播放音响。
《办法》还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同时也明确指出,乘客应遵守乘车规范,听从车站工作人员的合理指示和要求,文明有序进展、乘车,自觉维护车站和列车整洁,爱护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维护良好公共秩序。对据不遵守乘车规范的,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贵阳2018年6月1日施行的《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明确禁止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包括:
1.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禁入标识的区域;
2.在车站、车厢和其他与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相关的区域携带国家管制的器具,携入或者放置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
3.拦截列车运行、阻断运输强行上下列车;
4.攀爬或者翻越围墙、栏杆、闸机、电扶梯等;
5.擅自操作有警示标识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6.擅自移动、遮盖、污损安全消防警示标识、疏散导向标识、轨道交通指示标识、测量设施以及安全防护、监视等设备;
7.在轨行区上放置、丢弃障碍物,向列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他设施等投掷物品;
8.损坏路基、隧道、高架道路(含桥梁)、轨道、车站、车辆及其附属设施等;
9.损坏和干扰机电设备、电缆、通信信号系统;
10.在地面线路轨道上擅自铺设平交道口、平交人行道;
11.在地面线路或者高架线路轨道两侧修建妨碍行车瞭望的建(构)筑物或者种植妨碍行车瞭望的树木,以及其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
其中,修建妨碍行车瞪望的建(构)筑物或者种植妨碍行车嘹望的树木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单位可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实施以上行为的,对主要负责人可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对15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禁止内容包括:
1.在车站或者其他设施内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设摊点或者擅自派发印刷品;
2.在车站、车厢或者其他设施内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便溺;
3.在车站、车厢或者其他设施内乞讨、卖艺、捡拾垃圾;
4.在车站、车厢内擅自进行广告、电影、电视剧拍摄等易引起人群围观和集结的活动;
5.在车站、车厢内揽客、拉客、兜售商品;
6.在车厢或者其他设施上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悬挂物品;
7.在车厢内饮食,婴儿喂食、特殊病人进食、病人服药除外;
8.在车厢内大声喧哗、播放音响;
9.在自动扶梯或者活动平台打闹或者逆向行走;
10.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进站、乘车,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
11.使用滑轮鞋、滑板、电动平衡车等进站、乘车;
12.携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已经折叠的自行车除外;
13.携带充气气球、尖锐物品以及超大行包进站、乘车;
14.使用燃油、燃气类的轮椅等代步车
违反上述规定,将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朋友们
地铁是公众场所,
我们的行为关乎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关乎一个人的素质,关于文明,
让我们一同遵守,遇见美好。
来源:贵阳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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