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进一步加强林州市道路交通管理,保证道路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林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交通事故易发路段新增十三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实施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1、电子警察、公路卡口:林石线与旅游通道交叉口、旅游通道2KM+300M(游客中心向上)。
2、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卡口:
●学院路与鲁班大道交叉口
●学院路与长春大道交叉口
●龙安路与林虑山大道交叉口
●龙安路与人民街交叉口
●龙安路与天平大道交叉口
●太行路与林虑山大道交叉口
●长安路与龙山街交叉口
●长安路与长春大道交叉口
●王相路与鲁班大道交叉口
●鲁班大道与陵阳路交叉口
●天平大道与东城旺世交叉口
即日起开始使用,特此公示。
林州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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