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遗嘱共有两份,一份政治遗嘱,一份私人遗嘱。在政治遗嘱中又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谈总的政治情况的,第二部分是具体的政治安排。
希特勒
政治遗嘱:
1、自从我竭尽绵薄,在德国被迫参加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充当一名志愿兵以来,已经有三十多年了。
在这三十多年中唯一指导着我全部思想、行动和生活的是我对人民的热爱和忠诚。这种热爱和忠诚给了我力量,使我能够作出人世间最艰难的决定。
说我或者其他的德国人在1939年要战争,是不真实的。需要和煽动战争的,完全是那些犹太血统的或为犹太人的利益服务的国际政客。我曾多次呼吁裁军,所以后代人是不能把挑起这次战争的责任归罪于我的。
国家社会主义党人曾为德意志民族之复兴做出巨大之贡献,然终于未能逃避强加于其身的战争。
在这6年的战争中,德国尽管遭受种种挫败,但终有一天会被认为是一个民族争取生存的最光荣、最英勇的表现而载入青史。在6年后的今天,我不能舍弃这个国家的首都而自谋生路。我们的军队已所剩无几,不再足以迎拒敌人对柏林的进攻;我们的抵抗将被一支没有人性的大军逐步摧毁;我谨宣布我将与留在柏林的千百万同胞生死与共。我绝不愿意落入需要依靠耸人听闻的事件来煽动其歇斯底里群众的那种人的手中,如犹太人。因此,我决定留在柏林,在我认为元首与总理职位已经不能维持下去的时候,以身殉国。
2、在我殉国之前,我谨开除前第三帝国元帅赫尔曼·戈林出党。撤销1941年6月29日行政法令以及1939年9月1日我在国会演说中对他的一切任命。我谨委任海军将领邓尼茨取代戈林为第三帝国总统和三军最高司令。
戈林
在我殉国之前,我还宣布开除前第三帝国内务部长海因里希·希姆莱出党,并撤销他的一切职务。我委任保尔·基斯勒替代希姆莱为第三帝国内务部长。
希姆莱
戈林和希姆莱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和敌人进行秘密谈判,并且还试图非法夺取国家权力,这已远不是对我个人不忠的问题,而是给德国和德国人民带来了无可挽回的耻辱。
希特勒还委任戈培尔接替自己任第三帝国总理,为第三帝国做善后处理。
私人遗嘱:
在过去的斗争年代中,我曾认为我不能承担结婚所给我带来的责任。但是现在,当我生命行将结束之际,我决定与与我有过多年真诚友谊并自愿在柏林已遭围困之际来到这里与我同生共死的女人结婚,她自愿作为我的妻子同我一道死亡。这就弥补了我过去由于为人民服务无暇顾及私事而给我们两人所带来的损失。
我的所有财物,不论其价值多少,都属于党。如果党不存在了,就归国家。如果国家也灭亡了,那我就用不着做什么安排了。
过去几年来我所购买的油画绝不是为我个人收藏的,我仅仅是想在多瑙河的故乡林兹建立一个画廊。
我衷心希望我的这个遗嘱将忠实执行。为此,我委任我忠实的同志马丁·鲍曼为遗嘱执行人。他有全权做出决定。他有权把我的任何财物送给我的任何亲族,或者是作为纪念品,或者是作为维持生计的一种补助。当然,特别要考虑我的岳母以及多年来在我身边为我服务的人。
鲍曼
我的妻子和我决定选择死亡,以避免投降的耻辱。我们希望立即把我们的尸首火化于这一块我过去12年来为我国人民服务的办公之地。
希特勒与爱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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