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张养浩写过著名的《山坡羊.潼关怀古》,一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道出千古寻常人的生活辛酸。
古代的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农民们辛苦劳作,交租交粮,还要义务服徭役。为了吃口饱饭,他们不辞劳苦,因为靠天吃饭,“风调雨顺”便成为最大祈盼。
不过,在那个科技并不发达、无法干预气象的时代,淳朴的农民,甚至是高大上的皇帝都无法决定好年景。
据《中国救荒史》一书统计,四百余年的汉朝(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8年;东汉:公元25年—公元220年),共发生了水旱灾、雨雹灾、风雪灾、地震、虫灾,合计370次,基本上平均每年都要发生一次,而这些灾害,在《史记》、《汉书》、《后汉书》中,或详细,或简略地记载过。
我们可以推想一下,作为大部头、重量级的二十四史,能够记录下的灾难,肯定不是小范围的灾害,势必是对全国都有影响的大灾害。
农业生产受冲击,发生大饥荒
汉文帝二年四月,在齐、楚诸侯国境内,发生大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溃出”。
汉武帝建元三年,“河水决于濮阳,泛郡十六”;元狩四年夏四月,“雨雹,关东郡国十余饥,人相食。”
汉成帝永始年间,自然灾害更加频发,百姓“流散冗食,饥死于道,数以百万计”。
东汉桓帝永兴元年(公元153年),黄河泛滥,“漂害人户数十万户,百姓荒饥,流移道路”。
每次大灾发生,庄稼绝收,男女老幼断粮断顿,树皮、草根,能吃的都吃光了,还是无法养活数量庞大的人群,大饥荒相伴相生,甚至于出现人吃人的惨剧。
灾荒加剧社会动荡,流民大量出现
自从战国时代,土地普遍确定私有制后,流民问题也跟着出现。为什么呢?农民得到私有土地,似乎是得到了巨大利益,可这种私有制下,抵抗风险能力很弱的农民,很容易因灾或统治者的贪婪,背上债务,导致农民贱卖土地,沦为流民。
进入汉朝,这种流民问题越来越严重,即使是为后人所赞赏有加的“文景之治”时,也有流民存在。
特别是每一次自然灾害发生后,都伴随着出现严重的流民问题。
庞大的流民队伍,加重了社会的动荡,他们也要吃饭,可失去了土地,便没有粮食来源,农民又是靠地吃饭,当然,他们也可以进入官僚、地方的土地上打短工,当佃户,但那样的剥削更加沉重,而且能安置的农民只能是一小部分。
没有饭吃,只要有户籍,农民还要缴纳沉重的赋税。为了活命,农民们只能铤而走险,为生存而战,一场场农民起义便随之发生,并且一浪高过一浪,成为摧毁两汉王朝的重锤。
前面我们说两汉四百年,有记录可查的自然大灾就达370多次,年均一次,那么,汉朝自然灾害多发的原因,主要是什么呢?
太阳黑子爆炸,对自然产生不利影响
据《汉书》、《后汉书》记载,在汉元帝永光二年(公元前42年)、汉成帝河平元年(公元前28年)、汉安帝元初元年(公元114年),均发生过太阳黑子爆炸。
“日黑居仄(即黑子)”,大如弹丸”,“日出黄,有黑气大如钱,居日中央”。
现代科学已经证明,太阳黑子发生后的数年内,自然灾害会增加。美国天文学家海威所著《宇宙之底》指出太阳黑子爆炸的前后,常常会出现水灾、旱灾、地震、夏寒、雹灾等异常天气。而对应《汉书》、《后汉书》的记载,也验证了这一点。
气候变化反常,造成自然灾害增加
自汉武帝时代起,我国气候发生了较大变化,气温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冬天变得严寒,晚春的长安、洛阳等地方也降霜降雪。
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大雪,雪丈五尺,野鸟兽皆死,牛马蜷缩如猬,三辅人民冻死者十有二三”。这种以前罕见的严寒天气,在汉朝后面的三百余年间,多次发生。
严寒极端天气之中,统治阶级可以住在宫殿内、府邸豪宅内,烤着上等的火炉取暖,普通的民众可没有这么好的条件,尤其是农民,日子更是难熬,大批的人员会被冻死在家中。
生态环境遭破坏,引发自然灾害
农业发展离不开土地的开垦,随着人口的增加,对土地的开发面积扩大,不可避免地要毁坏林地、绿地。
从战国时代,黄土高原的山西、陕西、甘肃等地,中原地区的河南、山东等地方,就出现人为的环境破坏。
进入西汉,泾渭流域、黄河下游地区,森林资源的破坏加快了速度:增加农田,提高产量,养活更多的人口,成为当时最现实的问题。
《汉书》的记载,公元2年,西汉的户数为1235.6490万,口数为5767.1401万。而公元157年,东汉全国有户1067.7960万,口数为5648.6856万。
可以想见,在那种单一的农业社会形态下,要承载这么多人口,王朝必然要鼓励人们开荒,不断增加耕种面积,势必要毁坏林地。
而封建统治者,为了享乐,大兴土木,皇帝每建一处宫殿,都是群落建筑,而非单一殿堂。为了彰显皇帝权威,每一处宫殿都要最好的木料,而达官贵人们,也跟风效仿,他们虽然不能逾越制度,但所住府邸,也是个个豪华,这些都需要砍伐大片原始森林。
西汉建都长安,东汉建都洛阳,皇族、达官贵人密集,这些地方,也是自然环境破坏最为严重的地区。
汉朝如何应对自然灾害
面对着严重的灾害后果,汉朝统治者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应对,以期能够最大程度上降低灾害造成的影响。
- 迁民众:灾民搬迁,异地就食
西汉初年,关中发生了大饥荒,每斛米价涨到万钱,汉高祖刘邦“令民就食蜀汉”,就是将陕西关中的饥民,迁徙到四川成都平原。
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山东大水,朝廷派出使者打开各郡国粮仓,但仍然无济于事,只好将七十多万饥民迁到关西、朔方、新秦中,由这些粮食丰收的地方官府,安置饥民,解决吃饭问题,并且划拨相应荒地,组织民众耕种。
汉元帝、汉成帝、汉明帝、汉顺帝时代,朝廷都曾将某地的灾民,迁移到别处去安置,减少因灾而饥的范围。
- 存粮食:储备粮食,以备灾荒
汉高祖刘邦平民出身,经历过秦末大乱,民不聊生,死于饥饿的惨境,他都亲身经历过。汉朝立国之初,便格外重视农业生产,鼓励百姓储存余粮。
政府专门设置常平仓。宣帝元康年间,连年丰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把平准法着重施之于粮食的收贮,在一些地区设立了粮仓,以“利百姓”。这一措施收到成效后,五凤四年,耿寿昌又奏请在边郡普遍设置粮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常平仓”作为一项正式的制度推行于王朝范围之内。
常平仓,粮食由官府调拨,在丰年时由官府出价收购低价粮,荒年时或平价售出,或赈济灾民,在关键时刻,的确能够缓解燃眉之急,让万千民众平安度过灾荒。
- 水利:修建堤渠,预防灾害
“五害之属,水最为大”,进入战国时代,随着土地私有化的普及,人们精心照料起自己的土地,想方设法提高抗旱防涝的能力,兴修水利无疑是最佳选择。
汉朝时,孕育了华夏文明的黄河屡次决堤,泛滥成灾。元光三年(公元前132年),黄河在今河南濮阳地区决口,水灾殃及16个郡,此后,黄河又多次决口,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汉武帝命令征调十几万百姓、士卒,甚至官员齐上阵,整修黄河,效果还比较良好,此后近百年,黄河再无大的决口。
进入东汉,汉明帝派水利专家王景,负责组织百姓,采用“堰流法”,疏通“浚仪渠”等渠道,并在荥阳沿线修筑牢固堤坝,巩固黄河沿岸防线。这些措施有效减少了水害,有力保障了黄河沿岸百姓的安全。
- 减税:减免租赋,赈济灾民
面对无数流离失所的灾民,汉代统治者多次下令减免租赋,减轻百姓负担。
从西汉自汉文帝始,至哀帝,几乎每个皇帝都下过因灾减免租赋的诏命。东汉时期的自然灾害,并没有丝毫减少,皇帝同样会减免租赋,而且还将政府直接掌握的一些公田、山林苑囿、湖塘园池等,划给贫民暂时耕种。
因灾而没有粮种者,政府还借给他们粮种、粮食,以便受灾百姓能够组织农业生产。
- 授爵:纳粟拜爵,缓解饥荒。
生产粮食,给予爵位,是秦朝变法时,商鞅的创造。秦国靠这项政策,刺激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保障了秦国有足够的军粮四处征战。
秦帝国建立后,这项政策被保留下来。“汉承秦制”,汉朝继续执行了这项政策,只是将秦朝的爵位,进行了变动,缩减了爵位的层级。
汉文帝时,汉朝继续执行“休养生息”政策,但天灾还是常常发生。为鼓励农民多生产粮食,他下令:“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
只要农民上交官府更多的粮食,就能受爵位,也能抵罪。
东汉也采取“纳粟拜爵”政策,汉安帝永初三年(公元109年),京城洛阳受到旱灾影响,农作物绝收,发生大饥荒,“民相食”,朝廷号召各地多纳粮食,“吏人入钱谷,得为关内侯”。
不过,与捐钱买官不同,无论是西汉,还是东汉,“纳粟拜爵”得到的爵位并没有实权,只有赋税、声誉方面的好处。
无论是自然原因,还是人为因素,汉朝的自然灾害频发,使得农业生产受到重创。尽管采取了不少救灾措施,但汉朝社会经济结构单一,农民谋生的手段少,而户籍制度又死死将农民困在当地,减少了正常的流动(流民的迁移是被迫的),饥寒交迫而死、被迫卖身为奴的人口增加,汉朝的小农经济必然受到冲击,赋税锐减,而统治阶级却日渐奢糜,皇帝带头不恤民情,变本加厉剥削农民,减免农民赋税,越来越成为“名存实亡”的空头支票。
“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绿林、赤眉起义(王莽不篡汉,西汉也必然亡于农民起义),黄巾大起义,都敲响了汉朝的丧钟。
在饥饿的民众面前,曾经辉煌的汉王朝,不可避免地落幕,走向了历史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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