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太守,又称郡守,是古代一个常见官职。
太守是一郡之长,其地位和级别有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秦汉时期,太守地位最高,后来逐渐降低;到唐朝时,太守作为一个正式官职,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秦汉时期:位高权重,方面大员
秦朝统一六国,实行郡县制,全国有郡、县两级行政区划,郡的最高长官称郡守,县的最高长官称县令。
汉代承袭秦制,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郡的最高长官仍称郡守,但到汉景帝时,把郡守改名为太守,从此太守成为郡一级最高长官的官职名称,与郡守的内涵完全相同。
在郡县制下,地方有两级行政区划,郡就相当于省,而太守(郡守)的权力相当大,行政、军事、司法一把抓,还能自行聘任下属,权力相当大,官秩两千担。
与中央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驾马车”官秩相同,可见西汉太守的地位之高、权力之大,至少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兼省长,或许还要加上省高级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
东汉时期:刺史夺权,太守衰落
从汉武帝开始,太守的权力开始受到制约。
为了监督太守,防止尾大不掉和地方割据,汉武帝把原本在朝廷任职的刺御史(御史大夫的下属)派到地方履行监督职责,并分天下为十三州,每州设刺史一名,刺史负责监督本州辖区内所有太守。
刺史一开始只是履行监督权,但后来被皇帝赋予的权力范围越来越大,甚至超过郡守(太守),俨然成为中央和郡之间的新一级地方行政区划州的最高长官。
这个时候,“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就相当于现在的“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划,此时的郡太守地位就降低了,相当于地级市市委书记兼市长,以及中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三国魏晋:太守
到东汉末年,州刺史已成为比太守更牛的官职,其地位、实权相当于几个郡太守的集合,但刺史的官秩仍然低于太守的三千担。
东汉灵帝时防古制设“州牧”,把刺史官秩提高到与四千担,成为名副其实的地方大员。汉末三国的很多风云人物,如袁绍、曹操、刘备等人都做过太守、刺史或州牧,个个都是割据一方的大小军阀。
此时的太守,地位已经全面落后,实质上成为刺史的下属。
魏晋南北朝和隋初,不同朝代和不同阶段下,地方行政区划的划分和名称反复调整,有时称州,有时称郡,两个称呼来回变换,刺史和太守轮番称呼,显得十分混乱。
唐代以后:退出舞台,仅作尊称
唐肃宗时,朝廷明确地方行政区划为“州县制”,“太守”作为“郡”的最高长官从此不再是正式官名,但后世仍把“太守“作为一州最高长官的别称和尊称。
唐代中期以后,实行官、职、差遣分离制度,州(府)一级最高长官变成了“知州”、“知府”;宋承唐制,一州的最高行政长官称知州,但很多时候人们仍将知州尊称为“太守”。
太守的演变过程背后,是中央和地方权力争夺的较量。一开始,地方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但随着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地方权力遭到越来越多限制,作为地方权力代表的太守也是如此,这是不可扭转的历史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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