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龙凤"于1979年成立于台湾,致力弘扬中华美食文化,加强外销,为台湾速冻食品领导品牌。
突然,这个“龙凤”就惹上了一点麻烦。
宁波一家公司因改名有了这场官司。
这家公司改名为“宁波龙凤”,生产的汤圆叫“宁波龙凤”汤圆,但龙凤汤圆是上海的知名品牌。
2016年2月,上海国福龙凤食品有限公司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等为由,将生产商宁波龙凤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商上海亿阳食品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上海国福龙凤公司(以下简称国福龙凤):成立于1992年。1996年,国福龙凤在第30类水饺、汤圆等商品上注册了第887059号“龍鳳”商标,经续展注册,该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经过20余年的风风雨雨,龙凤品牌已经成为了中国速冻食品的知名品牌。
宁波龙凤公司:成立于1999年, 2012年4月改为现有名称,生产汤圆等速冻食品,同时代销其他公司产品。
上海亿阳公司:代销宁波龙凤公司“宁波龙凤汤圆。
上海国福龙凤公司认为,宁波龙凤公司以“龙凤”作为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在公司网站及商品包装袋上突出使用“宁波龙凤”字号及使用含有“龙凤”字样的商品名称,侵犯了商标专用权;其金汤圆系列的包装、装潢与上海龙凤汤圆包装、装潢近似,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
经调查,宁波龙凤公司近三年的不含税营业总收入至少有2700万元,主要收入来源于代销其他品牌的速冻食品,法院酌情考虑涉案标识具有较高知名度,宁波龙凤公司同时实施了商标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侵权持续时间较长,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恶意。
公司收入并非完全源于其使用了含“龙凤”字样的标识等各项因素,判决宁波龙凤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龙凤”字样;上海亿阳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宁波龙凤公司生产的侵权商品;宁波龙凤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13.688万元,上海亿阳公司对其中的3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调查后法院审判如下
1. 标注“宁波龙凤”字号突出使用企业字号,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
宁波龙凤公司在网站、商品包装袋上标注“宁波龙凤食品有限公司”这一企业名称时,以较大的字号标注“宁波龙凤”字样,而以小得多的字号标注“食品有限公司”字样,且“宁波龙凤”字样的颜色也比“食品有限公司”更加醒目,这属于突出使用企业字号,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 宁波龙凤公司速冻食品上含有“龙凤”字样,违反商标法第七十六条。
宁波龙凤公司在汤圆等速冻食品上使用含有“龙凤”字样的商品名称,如“宁波龙凤水果汤圆”、“宁波龙凤汤圆”、“龙凤香糯小圆子”,易使公众对商品来源造成误认。
3. 宁波龙凤公司更名过晚,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2012年4月被告改名之前,原告的“龍鳳”商标及“国福龙凤”字号已经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宁波龙凤公司以“龙凤”作为其字号。
主观上具有搭原告的“龍鳳”商标及“国福龙凤”字号知名度便车的故意,客观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及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根据以上三点,法院判定宁波龙凤公司侵害了国福龙凤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时,法院根据上海亿阳公司提供的相关盈利数据,判定上海亿阳公司与宁波龙凤公司之间没有共同侵权的意图,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酌情考虑案情,判决宁波龙凤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变更企业名称、上海亿阳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涉案商品、宁波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13.688万元,上海亿阳公司对其中的3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原告上海国福龙凤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小知有话说
宁波龙凤公司在网站、商品包装袋上标注“宁波龙凤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时,以较大的字号标注“宁波龙凤”字样,而以小得多的字号标注“食品有限公司”字样。且“宁波龙凤”字样的颜色也比“食品有限公司”更加醒目。
这属于突出使用企业字号,主观上具有攀附原告“龍鳳”商标知名度的故意,客观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
小知想说,像这样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的行为,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这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宁波龙凤公司在汤圆等速冻食品上使用含有“龙凤”字样的商品名称,如“宁波龙凤水果汤圆”“宁波龙凤汤圆”,易使公众对商品来源造成误认。
改名之前,“龍鳳”商标及“国福龙凤”字号已经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宁波龙凤公司以“龙凤”作为其字号,主观上具有搭原告的“龍鳳”商标及“国福龙凤”字号知名度便车的故意。
这样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及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本案中的故事主要针对于侵犯了商标的专用权,以近似的标志混淆公众。
小知想给大家科普一下:
字号和商标有什么区别
1、字号仅在注册所在地受保护,全国会有很多相同字号的公司出现,无法唯一标识您的公司。
商标则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保护,具有全国唯一性。宣传您的企业一定要用商标,不要用字号。
2、字号保护的是注册所在地的公司名称,商标保护的是产品或服务的类别。
3、商标的保护级别高于字号,如果他人的商标名与您的字号名相同,则您的字号将无法用于您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宣传,否则就会侵权。
4、字号仅限自己公司使用,商标可以全国范围授权他人使用。
5、商标可以用于产品或服务命名,如“XXX(商标)衬衫”。字号无法用于产品命名。如果强行将字号用于产品或服务命名,可能存在侵权或被抢注风险。那么,您做得再出名也不过是为别人做嫁衣。
6、商标是形成品牌的前提,没有商标绝不可能成为品牌。因为您宣传的可能已经是或即将是别人的品牌。
7、商标是企业发展形象的根本标志,没有商标的企业就没有发展的可能(只能小范围做做无名生意)。因为您宣传的东西可能已被别人注册,做得越大您侵权的风险越大,最终要么重新命名从头再来,要么花巨资购买商标(还不一定对方愿意卖)。
8、如果要享受知识产权的收益,授权他人经营或使用您的品牌,一定要注册商标。公司名称或字号是无法授权的。而商标,则可以由无数家公司通过授权经营同一个商标(品牌)。
9、商标是一种投资,每件商标千元可以保护十年,十年后还可再延续。商标可以公开转让,普通商标转让价格也在万元以上。
10、成立公司的同时,一定要同时注册商标。以商标名称来宣传公司、宣传产品和服务,则您所有的商誉、知名度都可以沉淀在商标上。当您离开这家公司,或公司因为某些原因需要转让、注销时,可将商标轻松过户转移。在新的公司继续使用原来的商标,轻松实现品牌延续。
11、公司字号与商标名称不一定要相同,相同当然更好。但多数情况下,公司字号与商标名称都是不相同的,特别是当您公司要注册多个商标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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