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地下党员陈修良回忆,解放南京时,她和南京地下党的干部们来不及换装,还穿着旗袍、皮鞋。西装,就迎来了入城的解放军。于是在解放军官兵中,流传着这样一个编排她们这些城市女性的顺口溜:“头发是火烧的,胳膊是摸鱼的,腿是过河的,鞋是跌人的。”调侃的就是烫发、短袖旗袍、小腿外露和高跟鞋。
在 1915 年前后,女装是流行曳地长裙的。至 1919 年,随着五四运动的到来,青年女性受到西洋女性流行短装的影响,刚出现的马甲旗袍的长度也上升到膝盖以下的小腿位置,比五年前短了七八寸,而且袖口缩小、下摆很宽。与男子的长衫非常相似。
民国初年的衣服沿袭了清末的风尚,盛行高领,审美认为越高越美,以至于领高到四五寸。当时人揶揄地说,仿佛本应用在袖子上的布料,都被移到脖子上去了。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随着西学的传播,一般女性也开始知道高领会妨碍颈部运动的道理。
“所以那时她们的思想很积极,不论离低领,一概取消,很慷慨地提倡穿没领衣服了。那时女学生们得到这个消息,就立刻赶着把她们的衣领除去,而且还在报纸上刊物上发费很多废领运动的文章,鼓吹得风云皆变。”(少金《近代妇女的流行病》,1920年)
随着五四运动的风潮过去,1921年旗袍又开始恢复有领了。不过经过废领运动,领子的高度降为只有四五分,还是保留了一点运动成果的。报纸上还有人写文章对之前的无领衫的美观性大加抨击,认为妇女们仿效西方女性穿无领,可西方女性是白种人,颈部曾白肌肤露出来自然美现。中国人是黄种人,颈部肤色并不适宜如此外露,如果脖颈再长一点,看起来就像鸩鹩、仙鹤之类的鸟一样难着。
20世纪20年代初期的几年里,是旗袍逐渐开始流行的日子。至1927年,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
“女子的旗袍,跟了政治上的改革而发生大变,当时女子虽想提高旗袍的高度,但是先用蝴蝶褶的衣边和袖边来掩饰她们的真意”(《旗袍的旋律》,1940年)。
1928 年,革命成功,全国统一,在社会一片欣欣向荣的气氛中,旗袍的下摆被稍稍提高了,高度适中,即使开衩比较低也易于行走,不会局限了步福。
报章评论说:“这种新改变的旗袍,穿起来可说时髦极了!美丽极了!可是一双肥厚而圆润的大腿,暴露在冷冽的天气之中。仅裹着一层薄薄的丝袜,便能抵御寒气的侵袭么?”(叶家弗《女子的服装》,1928年)
民国以后流行的“倒大袖”,因为袖口极宽,手臂活动起来就衣袖飘飘如仙,露出一大截的玉腕来。此时旗袍的袖子收窄了一些,对手臂的包裹倒是更加紧实了。
在1912年所定的《北洋服制案》中,女子礼服的法定款式是“裙褂”。即上褂下裙。到了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新的《服制条例》,女子礼服的形式第一次出现了右衽大襟的“袍”类服饰。由单独的裙褂变成了袄裙和袍两种形式兼而有之。虽然法令中没有出现“旗袍”的名称,但服制中的甲种女子礼服就是旗袍的样子:“齐领,前襟右掩,长至膝与踝之中点。与裤下端齐,袖长过肘与手脉之中点,渡用丝麻棉毛织品,色蓝,纽扣六。”此版服制奠定了旗袍在民国女子服装中的地位。
1929 年,旗袍的下摆继续升高,几近膝盖,袖口也随之缩小、变短。刚刚颁布的《服制条例》里明确规定了女子礼服,即旗袍的袖长要“过肘与手脉之中点”,可实际上国民根本不理睬这一套。1929年上海流行的旗袍款式衣袖很短,只到臂弯为止。
徐国桢讲 1929 年上海流行的旗袍款式:“曲线的显明,自然已成应有条件之一,穿上了真是紧紧地裹在身上,走在路上,凡是胸部臀部腰部腿部,都可从衣服外面很清楚地——加以辨別,不必出之意会了,领高而硬,似乎一个竹管套在颈之四周,衣袖很短,不过到臂弯为止,袖口也不甚大。长度只到腿弯,两条玉胫上,套着一双长筒丝袜,再加上一双高跟皮鞋,走起路来,'吉个吉个'的益显婀娜”(《上海生活》,1930 年)
1930年,为适合女学生的要求,旗袍下摆又提高了一寸,甚至缩短到膝盖以上。无论冬夏,膝盖以下都是一双粉红丝袜。腰身逐渐收小,整体造型紧窄合体,腰部出现了比较明显的曲线。袖子也仿照西式而趋短。这样可以跑跳自如,象征了当时被解放的新女性。当时欧美正是爵士时代,女子衣裙以史无前例的短为时尚,其诱惑力之大被人称作是“魔鬼的杰作”。
对于这种时尚潮流,张恨水在《天上人间》中有一段描述反映了它对当时中国女装的影响:“近代的舞蹈,第一条件,就是要露出两只腿,腿愈露得多,愈是时髦;第二条件,便是露着手臂与胸脯,自然也是愈露得多愈好………她们都是欧化的装束,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地露出肉体来……这位董小姐,身上穿了米色薄绸的西式背心,胸前双峰微凸,两只光胳膊,连两肋都露在外面。”
30 年代以后女性穿旗袍不穿袜子的风潮渐渐流行起来。在丝袜流行以前,女性穿高开衩的旗袍,里面会套穿很长、很鲜艳绸料的大脚管裤子,有的裤脚管上还缀着漂亮的花边。自从上海妇女开始流行旗袍内不穿裤子开始,各种色彩的女袜承担起了包裹腿部的职责。
30 年代以前,时尚杂志不断发出各种关于丝袜的流行信息:“身上穿着华美的衣物,但如果你的丝袜的线条从后方望过去是弯而不整齐的,或是脚后跟处补有一个破洞的,老实说,没有比她再可怜的了。”“去年丝袜的流行色是咖啡色,丝绸的袜子是被一部分的女子爱用过的。”
显然,上海市政府在不穿袜风潮之始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率先在 1930 年发布禁令:“上浦市公安局、社会局昨日会衔发贴布也云,为会衔布告事,查人民服饰与社会风化关系至巨,前经内政部拟定服制条例,呈奉国民政府公布实施,对于奇装异服,并经通令查禁在案。近查市内发现少数妇女,衣裳华丽,不袜而履或短袜露褪……除由本公安局通令各区所,从严查禁外,故干惩处,切切,此布!”
但是上海的女学生们并不买账,“索性把袜子去了,不但露腿,而且露出“香钩”,不但露出雪白粉嫩的大腿,而且在大腿上,画了图案的花纹”。1931 年以后,不穿袜子的姑娘在上海日渐多了起来,到 1933 年,天津街头的女子也多不穿袜子,天津媒体报道:“日来天气甚暖,摩登女郎徘徊街头,招摇过市者,大有人在。最摩登者……只穿极薄丝绸夹旗袍,微风过处,衣衩缝里,可窥见玉腿莹然,已多不穿丝袜者矣。”
不穿袜子的风潮已然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近来又盛行女子裸腿赤足,伊们的理由是:凉快舒适,还可以省一双袜,似乎又在经济方面打算了。哪知有些女子,在腿上擦了又白又香的巴黎香粉,在足趾上涂以鲜艳的玫瑰色蔻丹,这价值又比一双袜贵的多了,显然有要与提倡的目的,渐渐背道而驰,这谁料得到呢?”
1930 年以后,旗袍的下摆长度又降了下来,至 1934 年达到长度的顶峰,被形象地称为“扫地旗袍”。1934 年陈玉梅女士出席“全国电影界谈话会”的时候,在中山陵前的留影就是旗袍下摆扫到地面,大概是当时电影界女士最时尚的旗袍款式了。至此,旗袍的长度发展到了极致,又很修身,必须要与高开衩和高跟鞋配合穿着,才能解决迈步难的现实问题。民国时的设计师有时就将旗袍开衩称为“开胯”,倒是很形象地点明了开衩的实际用途,拖地的旗袍没有高衩真是迈不开胯的。
从1933 年开始,旗袍由低衩或者无衩变为高衩,从此高开衩也成了现代旗袍的标志之一。长旗袍的潮流或许还与高跟鞋的流行有关,当年流行鞋跟愈高愈妙,旗袍下摆加长,裙衩开得更高,直至臀线以下,从开衩处隐约露出穿高跟鞋的足踝和紧裹小腿的丝袜,是一种充满诱惑力的女性之美。
1932 年旗袍花边大兴,上海的时髦女性甚至在整件旗袍的四周都滚上一圈花边,这是当时最时髦的款式。
30 年代还开始流行一种“阴丹士林”蓝布旗袍。所谓阴丹士林,是由西方传入的化学合成染料“Indanthrene”的音译。与中国传统使用的矿物、植物染料相比,以阴丹士林染色的织物颜色纯度更高,非常鲜亮。阴丹士林是民国时期最著名的化学染料,能染棉、毛、丝等多种纤维和织物,颜色种类丰富,用来做旗袍效果非常好,其中以蓝色最为常见和经典,因而被称为阴丹士林蓝。
今天在江宁织造博物馆的“中国旗袍馆”内还展示有一张民国时的月份牌广告画,名为《快乐小姐》,画面中写道:“她为什么快乐?因为她穿的阴丹士林色布颜色最为鲜艳,炎日暴晒不褪色,经久皂洗不褪色,不致枉费金钱。”因为 1929 年服制规定男子长袍、女子礼服均用蓝色,阴丹士林染色的蓝色料子色彩艳丽,又价格便宜,很受社会各界人士欢迎。
1934 年,流行的旗袍样式袖子既短且宽,玉臂得以充分展现。一首《夏日时装妇女五言吟》记曰:“衣袖高齐肘,飘飘七寸宽。偶然伸玉臂,两腋任郎看。”
自 1934 年开始,蒋介石可能对社会上的各种无视服制的着装风气实在看不下去了,提出要将“礼义廉耻”结合到日常的“衣食住行”之中去,推出了“新生活”国民教育运动。其中对旗袍的要求是,既要防止过长,至脚背上方一两寸最好,更要防止过短,短旗袍是奇装异服,有伤风化。所以中等偏长的旗袍盛行了好几年。对领部的约束更加严格,无领是万万不可以的。又开始流行高且紧的衣领。
当时人讲:“现在时兴之领,每次扣上,粉颈立起红痕,实可有上吊未遂之误会;而谈吐低声,后顾必赖向后转,仰视必赖突肚,俯视必赖弯腰,左右顾必赖瞟眼斜视……”描述也许略有夸张,但领部紧到勒住脖子、无法转头,实在不是让穿着者喜欢的设计。到 30 年代中后期,旗袍虽然还有立领,但是可以放低一些,不至于让脖颈无法转动了。至于自1920 年就开始的旗袍废领运动,一直有人在提,可是却又一直废不掉。当时的女性似乎也觉得没有衣领,旗袍就不像是旗袍该有的样子了。
新生活运动对衣袖长度也提出了明确的规定,爱穿短袖的女性就另想出对策,将符合规定的长袖卷起来穿。
《北洋画报》1935 年登载的一篇文章《卷袖时装》写到新生活运动禁止旗袍缩短袖子:“短袖女性在公众场合,受窘者甚多,故北平女性现作旗袍时,袖口皆作长过肘。但平日则将其高卷二三折,仍将肘露出,至受干涉时始放下,令干涉者无话可说。现裁缝已懂此妙诀,而专作此种袖口之衣服矣。”
物极必反,1935 年旗袍扫地,到了 1937 年,下摆又与袖长一起缩短,旗袍开衩也降到膝盖。袖子先是回缩到肩下两三寸的位置,到 1938 年干脆变成马甲一样的无袖,时人称“这可以说回到了1925年时旗袍马甲的旧境。”
30 年代末开始,旗袍长度的缩短与抗战局势带来的物资紧缺有关,或许还有战局带来的女性心态上的变化。
碧遥在《短旗袍》一文中写道:“今年(旗袍)短了,短到小腿的当中。人们也许认为这是节约省布的表现,然而未必尽然。这是抗战时期的妇女,在生活上不再适用那种拖地的长袍,而在意识中也不再艾蒿那种婀娜窈窕、斯文闲雅。”至于这种不长不短的无袖旗袍,“光光的玉臂,则象征了近代女性的健康美。”(《上海妇女》 1941 年第 12期)。
20 世纪 40 年代初,由于抗日时局日益紧张,经济萧条、物资匮乏使得旗袍的款式设计整体都在做减法。这与世界大战背景下的国际流行趋势也是同步的。女性从经济和方便活动的角度考虑,缩短了旗袍的下摆,长度在小腿中部和膝盖之间。在夏季,袖长仅至肩下两三寸,或者干脆变成无袖。使用低领,或可以拆卸的衬领,也减少了许多华丽的装饰,整体风格趋向简洁。同时还在造型上继续吸收西化的元素,金属子母扣与拉链代替中式传统的盘扣,成为旗袍主要的固定方式。
为了适应战争生活的需要,妇女界开始呼吁妇女服饰要响应时代的召唤,放弃华美的旗袍,改着与男子相同的衣裤,若还要穿旗袍,就把它剪短。因此旗袍变得朴素实用,报纸和杂志上也没有旗袍流行款式发布了。1939 年 9 月《妇女生活》杂志登出一篇文章《剪短你的旗袍吧》,呼吁特殊时期的妇女服饰要适时做出应对,既可以更好地投入到抗日救国运动中,也能便于行动、更好地保护自己。
1942 年颁布的新《国民服制条例》,较好地体现了当局在服装问题上对民意的支持。条例规定“女子常服与礼服都仿如旗袍的改装”(《国民政府公报》1942 年),旗袍真正成为了中国女子的国服。1943 年 2 月宋美龄赴美国寻求抗战支持,全程皆穿旗袍,特别是至美国国会发表著名讲演时,身穿—袭黑色缎面旗袍的端庄形象登上了美国各大杂志,将中国女性的旗袍形象强势地展现在欧美社会面前,也引得欧美时尚界一阵喧嚣。旗袍在英语中被译为“Chinese Dress”,说明旗袍是全世界人们所熟知的中国女性服装的标志,并在此后给予了西方服装设计师源源不断的创作灵感。
后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经济建设热火朝天的 50 年代,妇女们仍喜欢穿旗袍,特别是在一些礼仪场合。当时的陈毅外长和夫人张茜出访时,张茜同志穿上旗袍受到西欧的好评。参加世界青年联欢节的中国代表团的女团员穿上旗袍,在世界青年中产生了很大影响。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旗袍被称为“国服”。
50年代以后,旗袍渐渐淡出日常生活,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沉寂,直到 80年代初,才再度出现在人们的生活当中。可是世界服装潮流已经时移世易,随着工作节奏的加快、生活方式的改变,紧裏身体的衣裙不再是女性服装的主流、宽松、休闲的服饰已成为新的着装风尚。
因此旗袍的角色从日常便服变成了礼服,女性往往在一些正式场合、节日庆典上,才会选择穿着旗袍。最经常穿着旗袍的女性,不再是女学生、普通职业女性,而是女外交家、女文艺工作者们,她们有更多的场合和舞台穿着旗袍、向世界展示中国传统与民族服饰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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