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随着党的政策召唤,“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陆续回城,他们是社会主义浪潮的推动者,他们用知识、用青春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但由于地区差异,知青支内人员的养老收入参差不齐,针对生活困难的知青、支内、支疆、支边人员进行补助,政策颁布了《上海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这期,小九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这项政策补助。
申办条件
原本市常驻户口,1979年1月底之前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外省市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省市社会保险待遇目前已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居住证》材料申请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本市户籍迁出相关材料;
3、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相关材料;
4、在外省市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相关材料;
5、养老收入证明;
6、本人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7、除上述材料外,下列人员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经本市有关组织复查批准撤销原判决的冤假错案落政人员;
(2)由本市动员支农,后进当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3)1977年高考恢复前录取外地大、中专学校,毕业后分配在外地工作的人员;
(4)随本市支援外地建设人员迁往外地的亲属;
除了知青支内本人,其外省市籍配偶也可享受该补助~
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上述对象的原非本市户口、非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配偶;
2、在外省市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省市社会保险待遇;
3、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户籍相关材料;
(3)本人现婚姻状况相关材料;
(4)在外省市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材料;
(5)养老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外省市籍配偶报入本市户口的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若本市支援外地建设回沪定居人员未享受补助的,还需提供“当时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人员的相关材料”。
不得不说,知青支内人员“上山下乡”插队落户是困苦艰辛的,但他们经受住了重重考验,为平衡国家经济状况、维系社会稳定作出了卓越贡献,这些付出人生最美年华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们值得被历史铭记。
近期,上海市《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审工作已经在各街镇展开了,本次复审工作于2021年1月31日截止。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小九秉承着学习的态度,向前来复审的知青、支内人员致敬,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干活,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用智慧和力量也为社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好了,今天的政策分享就到这了,感谢支持和关注!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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