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两起涉黑案件公开审理!涉及十多名涉黑人员,全被判了...>>
近日,沧州法院公开审理两起涉黑案件,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多人被判刑,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更加有效地维护了经济、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沧州两个涉黑团伙被判了
聂某腾、朱某领涉黑案
12月15日,泊头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聂某腾、朱某领2人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犯罪进行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聂某腾、朱某领在肃宁县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屡次实施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庭审围绕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认真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泊头法院已审理判决涉黑涉恶案件9起,判处罪犯60余人,彰显了泊头法院打击黑恶犯罪的力度和决心,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更加有效地维护了经济、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沧州王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经献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图片来源网络
被告人王某出狱后纠集刑满释放或无业人员多次进行有组织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王某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卢某等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付某某等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曹某某等为一般参加者的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成立以来,在献县及周边地区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合同诈骗、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造成5人轻伤、5人轻微伤,多人遭受经济损失,多人被侵害不敢举报、控告,多人远走他乡,多个家庭破裂,两家门店被迫停业,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秩序。
王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被告人王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合同诈骗罪、故意毁坏财物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刑罚。
来源:泊头市委政法委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