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网:严打是中国司法名词,为依法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的简略表述,是解决一定时期中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活动。
198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在北戴河向公安部指出:“对于当前的各种严重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判决和执行,要从重,从快;严打就是要加强党的专政力量,这就是专政”
官方定义为“既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轻刑化”政策,刑罚又要总体重于西方,要有节制的从严、从重”。所以中共的严打被西方国家以及人权组织看来打击的刑罚过重了。
中国共有四次严打活动。1983年首次提出“严打”这个概念,并进行第一次“严打”;1996年进行了第二次“严打”;2000年-2001年进行了第三次“严打”,增加了网上追捕逃犯的行动,也被称为“新世纪严打”。第四次严打是2010年。
1983年第一次严打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积累的待业人员已达2000万,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待业人数的最高值。如北京市待业人员4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6%,平均每2.7户城市居民中有一个待业人员。天津市待业人员最多达到3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7%。待业人员包括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以及新增的城市闲散人口,其中前者占多半。
1979年12月,李先念在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上表示,上山下乡运动劳民伤财,得不偿失。1980年,中央结束了持续25年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1980年代初,大批知识青年陆续返城,许多成为待业青年,加剧了社会治安恶化。当时根据全国调查,要求回城及复职的人员共有9类,除了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外,还有1960年代初被精简回乡的职工要求复工,“社来社去”的大学及中专毕业生要求国家统一分配等等。城市积累了大批待业人员,同时还要接纳大批返城人员,这使就业形势进一步困难,社会治安恶化。
据公安部统计,1980年全国立案75万多起,其中大案50000多起;1981年立案89万多起,其中大案67000多起;1982年立案74万多起,其中大案64000起。1983年头几个月案件继续猛烈上升,虽然后4个月开展了“严打”战役,发案大幅度下降,但全年立案总数仍达61万多起,其中大案65000多起。社会治安情况开始明显好转,但因此而引起的争议事件众多,例如马燕秦案、迟志强案。
那么,作为新中国历史上有标志性意味行动的开始,引发1983年全国严打的导火索,有哪些代表性案件呢?
上海控江路事件
1979年9月9日上午,执勤交警施汉培发现一青年抢劫农民出售的螃蟹,就抓获这名青年进行体罚,附近群众在旁围观。一些流氓地痞则趁机闹事,围攻多位民警,还拦车砸车,推翻农民菜车,抢夺路人财物、侮辱妇女等 。其中,路过控江路的上海化工轻工公司团委副书记吴某,被一群流氓包围,抢走手表皮夹,强行猥亵,吴某的乳房外阴等都被抓伤。直到晚上8点,杨浦公安分局和上海市公安局联合派出300多人警力才控制住局面。事后,31个流氓被抓获,7人判刑,11人劳动教养。
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强奸杀人案
1983年6月16日,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的林业设计院红旗沟农场。于洪杰、韩立军、杨万春3名有盗窃、犯罪纪录的流氓青年,邀约王守礼等另外7名青年一同喝酒,趁着酒醉,一群人竟约定血洗红旗沟。王守礼、李东东2人不愿参加,仍被其他人控制在场。于洪杰等8人在红旗沟农场持刀杀人,主要目标为男性,一小时就杀死16人。后将农场内的一群女场员绑架,实施了强奸、轮奸罪行,又杀死其中几人。酒醒后,于洪杰和韩立军自知死罪难逃,点汽油自爆,韩立军死亡,于洪杰重伤。几个女青年逃出农场向外求救,警察赶来抓获了剩余七名流氓分子,事后两名未死主犯于洪杰、杨万春被判死刑,其余罪犯因未达年龄未判死刑。
东北二王案
“二王”即王宗坊和王宗玮兄弟俩,沈阳人,新中国第一张悬赏通缉令上的通缉犯,震惊全国的大案“东北二王特大杀人案”的主角。从1983年2月12日二王在沈阳犯下第一起命案至9月18日被警方击毙的七个月之间,“二王”凭借枪支和手榴弹打死打伤公安执法人员和无辜百姓18人(打死9人伤9人),五次逃脱警察的追捕。二王逃亡期间,谣言弥漫全国,给民众带来一定的恐慌。最后二王逃到江西广昌的盱江林场的一座山上。由公安、武警、军队、民兵组成了近三万人的围剿队伍(包括武汉空军部队的一架直升机),形成了四个包围圈,将二王击毙。
唐山菜刀队案
所谓菜刀队,是指当时一些地痞无赖青年组成的团伙,分布在古冶区境内,各自为战,互相殴斗,其中大部分人用菜刀做武器,所以称之为菜刀队。他们专门从事一些打架斗殴,滋民扰事,猥亵妇女,偷鸡摸狗等行为,严重影响了当地治安。他们其中的一部分人一度到相邻的秦皇岛北戴河滋事,用刀砍伤多人,引起了当时在北戴河休养的国家领导人的重视。83年全国严打开始后,警方以迅雷不及的速度逮捕了50余名“菜刀队”主要成员,为了震慑和打击其他犯罪势力,这50余人被判处死刑,几天后便被枪决。
承德轮奸摧残少女案
1981年3月7日至23日,承德两名未成年少女(一15岁,一16岁),先后被流氓徐景龙(18岁)、李宝荣(15岁)、杨海军(24岁)、吴长山(18岁)、曹凤清(21岁)、刘志东(19岁)、李熙(29岁)、韩宝生(18岁)等流氓团队成员先后多次轮奸及拘禁。案犯将受害人衣服扒光,用铁丝勒上嘴,捆起手脚,用铁丝鞭和皮带抽打,刀子扎,在伤口撒盐面,惨无人道地折磨受害人,还让受害人笑着陪他们跳裸体舞,不笑不跳再打,以此寻欢作乐。还丧尽天良地用钳子拔阴毛,把带锯齿的餐刀插入受害者阴道,让受害人舔食刀上的脏物,强迫吃精液等。
1996年第二次严打
1996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这与当时贯彻《刑事诉讼法》有关,同时,与当时发生的一系列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刑事案件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副主席直接领导全国的“严打”斗争,各省市自治区一把手亲自挂帅,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严打”春季攻势。1996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全国的治安形势普遍好转,重、特大案件发案率有所下降,一大批积案被侦破,形形色色的犯罪团伙受到重大打击,全国人民拍手称快。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重案支队支队长的柳毅经历了整个严打时期,在他的记忆中从1983年到上世纪90年代初,北京警方一直在严打,经历了近百个区域性严打高潮。可是,治安局面却未见好转。
1996年春,北京爆发了数起恶性案件,尤其是鹿宪洲案与白宝山案两起大案,震动中央震惊全国,拉响了第二次全国严打的导火索。
张金龙案
李沛瑶,广西苍梧人,其父李济深。李沛瑶为李济深第四子,1992年出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次年当选第八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跻身副国级、国家领导人行列。
按照安保惯例,李沛瑶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属于所谓的“四副两高”,即国家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安全保卫工作由属武警现役部队序列的公安部八局负责。刺死李佩瑶的正是负责保卫他的武警张金龙。
1996年2月2日凌晨4时许,张金龙利用轮值之机,进入李沛瑶的寓所行窃,被李沛瑶发现制止后,持菜刀行凶欲杀人灭口。63岁的李沛瑶奋力抵抗,身体多处被砍伤,终因急性大出血死亡。张金龙作案后席卷七百多元现金以及照相机、皮衣、手表、首饰等物品逃跑时,被院内其他武警发觉,协同警察将其扭送公安部门。这是中共建政以来第一例国家领导人在治安案件中遇害的事件,引起了中共决策层的强烈关注。
鹿宪洲案
1996年2月8日,一名蒙面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手持56式自动步枪将停在朝阳区安慧里附近工商银行泔水桥分理处门前的一辆运钞车洗劫,射杀两名银行工作人员、杀伤一人后,劫走百余万元巨款。
6月3日,海淀区知春里一取款车再次被抢劫,歹徒驾车持枪抢走两个装有巨款和大额存单的铝合金提箱后逃走。8月27日,北京城市合作银行滨河路支行一辆运钞车行至宣武区枣林前街时遭遇抢劫,押运的银行工作人员两死两伤。
2月8日发生的银行劫案是建国以来首都北京首次发生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案,此后短短几个月里又两次发生持枪银行劫案,作案者都是鹿宪洲。鹿宪洲1981年至1984年曾在云南某部队服役,1984年复原后到北京开出租车,1991年因伙同他人在北京、天津等地盗窃汽车被捕,1992年判处死缓,1994年越狱潜逃。
白宝山案
1996年3月31日晚,刑满释放人员白宝山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高井热电厂用铁棍打伤一名执勤武警,抢走没有子弹的56式半自动步枪一支。4月7日晚,白宝山在北京八大处附近装甲兵司令部,向哨兵连开两枪,企图抢夺枪支、子弹未果。一小时后,白宝山在石景山区实兴大厦附近遭遇巡逻的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6名巡警,击伤4名巡警后白宝山逃走。4月22日,白宝山在丰台区八一射击场,打死哨兵一名,企图抢夺枪支,但因哨兵仅背着空枪套未果。
1996年7月27日凌晨,白宝山在家乡河北徐水解放军某师弹药库枪击三名哨兵,两死一伤,抢走81式自动步枪一支。12月16日,白宝山在北京德胜门一烟酒门市枪杀女摊主,抢走现金6万多元,并击伤路人3名。1997年,白宝山又流窜到曾经服刑的新疆作案。此外,值得指出的是白宝山1983年第一次入狱正是第一次严打的结果,因抢劫、盗窃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
2000-2001年第三次严打
2001年,我国警察队伍开始了第三次严打行动。
这次严打行动有几个打击重点,第一是打击黑恶势力,在严打的同时,我国开始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
第二是打击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抢劫和抢夺案件,起到净化社会、教育青少年的作用。
第三是网上追逃行动,我国各地的公安机关陆续开始普及互联网,对隐姓埋名的逃犯们进行追逃。
第四则是打击人口拐卖行为,这是前两次严打行动中都没有过的。在改革开放以后,人们逐步富裕起来,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各式各样的人口拐卖逐渐增多。例如拐卖外出务工妇女、诱拐年幼儿童等等,警察队伍开始打击人口拐卖案件。
直到目前,打击人口拐卖仍是警察队伍的重要任务之一。
第五则是收缴各种民间枪支和爆炸物,2001年3月,河北省石家庄发生了一起重大爆炸案件,当时的影响非常不好。
2000年前后的大案要案同样众多,这里我们分享几个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件——
靳如超案
靳如超(1960年12月7日—2001年4月29日),男,汉族人,原籍江苏省宿迁县,1976年在石家庄棉纺三厂五七劳动公司参加工作,1977年到棉三准备车间当工人。1988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7年8月19日被减刑释放。
2001年3月16日凌晨,制造了震惊海内外的石家庄特大爆炸案,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远远超过了马宏清制作的“陕西省横山县7·16特大爆炸案“和李垂才制作的“江西省万载县3·6特大爆炸案“死亡人数。
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被执行死刑。
杨新海案
杨新海(1970年~2004年2月14日),高中肄业,原籍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
杨新海高三时离家出走之后,杨曾先后到过山西、河北等地,在一些煤矿、建筑队上打工,期间因盗窃、强奸被2次劳教,1次判刑。从2000年9月起直至2003年8月,杨新海曾横跨皖豫鲁冀4省,疯狂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强奸23人,于2004年2月14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王强案
王强(男,28岁,住辽宁省宽甸县步达远村)在11年间先后流窜于沈阳、铁岭、上海等地实施杀人、强奸、抢劫,杀死杀伤多人,强奸妇女多人并抢劫被害人财物,社会危害和影响极大。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王强自1995年以来杀人、强奸、抢劫的犯罪34起,其中杀死45人,强奸10人。抢得财物3万余元。犯罪足迹遍布开原、铁岭、沈阳三地。王强以涉嫌抢劫、杀人、强奸罪被起诉;与王强一起受审的还有其老乡赵俊鹏、赵俊伟、杨兴波、张百岩4人,他们都被以杀人、抢劫罪起诉。
张君案
张君(1966.08.05-2001.05.20),湘鄂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首犯,曾纵横数省8年,犯案十余起,杀死、杀伤近50人的张君团伙在2000年9月被警方擒获,2001年4月21日,一审判处张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年5月20日执行死刑。
1966年8月5日,张君出生在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安福乡花林村一个贫穷农户家中,家里有7个兄弟姐妹,张君是最小的一个儿子,姐姐哥哥与张君同母异父,所以他们姓薛,而张君姓张,张君是张家的独苗。
2010年第四次严打
2010年6月13日上午,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2010严打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即日起至年底,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七个月的“2010严打整治行动”,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张新枫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会议由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黄明主持。
张新枫强调,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当前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公安部动员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为期7个月的严打整治行动。
一要进一步强化严打措施,加大侦查破案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犯罪、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
二要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按照中央综治委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案件多发易发等区域为重点,集中整治治安突出问题。
三要进一步强化巡控措施,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扩大巡逻防控范围、延伸巡逻防控触角、从严从紧落实社会面治安管控措施。
四要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措施,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群体,排查矛盾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和此前的三次严打相比,2010年开始的第四次全国刑事犯罪严打,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及主要社会矛盾情况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那么,2010年有哪些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呢——
南平杀小学生案
2010年3月23日早晨,福建南平某小学门口发生恶性凶杀案,郑民生连续砍杀13名小学生,8人当场死亡,5人重伤。
4月8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23”恶性杀人案开庭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郑民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郑民生故意杀人上诉一案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了郑民生的死刑。
平顶山“9·8矿难”案
2010年11月16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分别判处新华区四矿原矿长李新军、韩二军等5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刑罚。
2009年9月5日,新华四矿发生冒顶。9月8日,被告人侯民、袁应周等人在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仍强行组织93名矿工下井生产,因瓦斯爆炸,致76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9人轻微伤。此外,2008年,李新军指使陈建设(另案处理)等人私刻“河南理工大学”印章,伪造有关证照,骗取了矿长安全资格证书。
南京“副教授聚众淫乱”案
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曾多次参加“换偶游戏”,被检方指控涉嫌“聚众淫乱罪”。2010年5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马尧海等22人“聚众淫乱案”作出一审判决,22名被告人均犯有聚众淫乱罪。其中,马尧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到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经查,22名被告人通过马建立的倡导“同好游戏”的QQ群结识后,通常在QQ群中通知时间地点后,结伙进行聚众淫乱活动。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22名被告人先后35次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
关于改革开放后至今的四次全国刑事犯罪严打行动,一方面我们必然要承认其历史意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政治领域中一场严重的敌我斗争。它对于搞好社会治安,推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提高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敌情观念和政治警惕性,加强党纪、政纪、军纪,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都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严打活动的造成的一些问题:以规模最大的1983年“严打”为例,社会面对罪犯时的核心观念是安全与秩序,讲究以运动方式施行专政、加以重典。这里“政”“法”一体,“政”甚至大于“法 ”,政策处置多于依法治理。法学家指出,1983年“严打”的另一个遗产,就是重刑的过度使用,容易导致罪刑失衡、司法不公,成为酿成错案的重要根源,“ 严打”有损法治的进步,难以形成良性的内在机制。
法学学者汪明亮认为,我党长期以来依靠政策治理国家的经验,是发动“严打”的组织条件。自新中国成立之后,在1979年制定刑法典之前的30 年,控制犯罪,按毛泽东的话来说,“主要靠决议、开会……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而依靠群众运动也是其主要做法,如1950年3月至1953年上半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开会定政策、定处死比例,用军事化、全民皆兵的组织手法,都影响了后来数次、尤其是1983年的严打。
“严打”是迅速扭转一个地方社会治安面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有效手段,但绝非长久之计,而且由于“从严”、“从重”、“从快”的要求,较容易产生冤假错案。所以只有在平时注意防微杜渐,才能使社会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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