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两起非吸案最新通告来啦!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分别于12月22日,12月24日对外发布了关于“珠海汇生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和“银谷财富”珠海分支机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关于对“珠海汇生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二)
2020年12月3日,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对珠海汇生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沈某某、向某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查封房产5套,车位1个(价值共约人民币1000万元)。
为加大案件侦办力度,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提示如下:
一、请投资人携带报案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的原件、复印件(请用A4纸单面复印),银行交易明细等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报案。
二、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请投资人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特此通告。
案件侦办单位:拱北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人:梁警官、陈警官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2020年12月24日
附原文通告:
关于对“银谷财富”珠海分支机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五)
为进一步核查确认原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害人情况,维护广大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向珠海市公安机关递交证据材料的人员备齐相关材料,尽快提交。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在递交材料时,建议先通过微信(“添加朋友”下的“公众号”搜索)登录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涉众型经济案件报案平台”,登记注册完毕后,再按要求提交。逾期未交的,可能会被视为放弃权利,责任自负。
特此通告。
联系人:张警官、彭警官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原文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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