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据天眼查APP显示,贾跃亭于1月12日新增一条限制高消费令,案号(2021)浙02执22号 。
限制消费令内容显示,因贾跃亭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贾跃亭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 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
此前,贾跃亭于1月5日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89876934元。截止目前,贾跃亭已身负30条限制高消费令。
见习编辑:孙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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