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少敏 钟哲 通讯员/粤考宣)18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公示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全省2067名考生拟获加分资格。
从公示名单来看,具有加分资格的“三侨生”考生434人;具有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53人;具有加分资格的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1368人;具有加分资格的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2人;具有加分资格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208人;具有加分资格的烈士子女考生2人。
从2015年起,我省高考加分只保留4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加分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除了加分对象调整之外,加分分值也相应调整。其中,烈士子女报考专科学校,可获20分的加分,其他项目加分分值为5分。
笔者统计发现,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减少,加分人数也随之减少。其中,2014年全省共有3500多名考生获加分,今年则减少至2067人,进一步彰显高考的公平性。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应于22日前在相关网站公示加分资格考生名单,同时转发至县区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进行公示,并公布联系方式。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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