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月21日,欧洲议会通过决议就香港“民主反对派遭镇压”表达关切,称香港国安法违背《中英联合声明》,破坏一国两制,呼吁中方立即释放被捕人员,并敦促欧洲理事会对中国和香港有关人员实施制裁。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欧洲议会部分议员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推动通过所谓决议,粗暴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中方表示强烈谴责和坚决反对。
中国政府治理香港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区基本法,不是《中英联合声明》,任何国家和组织无权借《中英联合声明》干预香港事务。香港国安法规管的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弥补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该法的实施使香港社会重回安定,法治正义得到伸张,香港居民各项合法权利和自由在更加安全的环境中得到更好保障,这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
我要重申,中国是法治国家,香港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中国和香港特区有关部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治、公平和正义,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天经地义,无可置疑,不容抹黑。包括司法个案和特区选举在内的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政府、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预。
我们敦促欧洲议会正视香港已回归中国的现实,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摒弃双重标准,切实尊重中国主权,尊重香港法治,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
编辑:范菁
责任编辑:施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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