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通讯员:黄忠远、李文宇、郝庆)年关将至,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涉民生案件作为年底执行工作的重点。近日,分别前往辉南、通化两地,将执行款分别交到两位申请执行人手中,确保涉民生案件权利人尽快实现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幸福温暖的新春佳节。
2006年,刘某被隋某驾驶的车辆撞伤,被辉南县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委员会评定为叁级伤残。执行过程中,经主持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分期执行,长白县法院执行局根据被执行人实际情况采取执行措施,通过对被执行人说服教育,被执行人主动给付应分期履行的执行款,并于当日将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刘某手中。
交付后,执行法官便匆匆赶往通化,这是一起申请执行人许某与被执行人樊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由于当时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2015年本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现发现被执行人有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的存款采取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主动给付执行款,法官及时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民生无小事”,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稳定。长白县法院将在平时工作中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利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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