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岁晚
“被欠薪”、“被赖账”令人焦心
中山第一法院加大审判执行力度
有人因“赖”账被信用惩戒
有人因恶意欠薪被追究刑事责任
■ 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0年,中山第一法院共执结涉拖欠工人劳动报酬类执行案件1261件,执行到位金额2555.47万元。此外,对涉民生案件的特困群体开展司法救助21件38人、总救助金额84.12万元。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将综合施策,努力保障工人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 恶意欠薪,3人被追究刑责
法院通报了近期3起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追究刑罚的典型案例:
2020年10月,中山某服饰有限公司的经营者梁某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梁某富在经营公司期间拖欠胡先生等80名工人2015年4月至8月的工资共计284087元。梁某富转移资金并以逃匿方法拒不支付,2020年6月在东莞市落网。法院结合案情,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处罚金1万元。
张某升是中山市某五金模具有限公司经营者。2018年4月至6月,张某升拖欠工人工资合计751753元,后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2019年11月20日,张某升在惠州市落网,其亲属筹款发放了部分工资款并取得了112名工人的谅解。法院结合案情,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张某升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5000元。
胡某洪是中山市某制衣有限公司经营者,2015年始,胡某洪拖欠102名工人3个月工资共计1235476元。同年8月28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胡某洪支付上述工人工资,但胡某洪逾期仍不支付,并更改联系方式逃匿。
期间,胡某洪明知资不抵债,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形下,骗取当事人继续签订、履行合同,并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后开具多张空头支票,更改联系方式逃匿,共骗取多名被害人货款共计3145238.97元。落网后,法院以合同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罪并罚,对胡某洪判刑6年6个月,处罚金11万元。
■加大信用惩戒力度,7000余名“老赖”被列入失信
2020年,中山第一法院加大了对有财产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网将“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675人次、限制高消费14772人次。与今日头条建立对“老赖”精准曝光机制,在今日头条、抖音、快手、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精准曝光,点击率达600万人次。同时,开展“2020百日执行风暴行动”、“2020南粤执行风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等集中执行活动,有力震慑“老赖”。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4468件,执结30814件,执结标的92.6亿元。
来源| 中山日报 记者|张房耿
编辑|王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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