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高校可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将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评审、按岗聘任。
完善高校教师聘用机制
《意见》指出,充分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政府各有关部门不统一组织高校人员聘用考试,简化进人程序。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办学实际需要,自主制定教师聘用条件,自主公开招聘教师。
不得将毕业院校、出国(境)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和论文、专利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从国内外行业企业、专业组织等吸引优秀人才力度。
研究出台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规范外籍教师管理。
加快高校教师编制岗位管理改革
《意见》指出,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高校依法采取多元化聘用方式自主灵活用人,统筹用好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教学科研需求,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重要管理岗位倾斜。
深入推进岗位聘用改革,实施岗位聘期制管理,进一步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等管理方式,落实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机制。
强化高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
《意见》指出,强化教学业绩和教书育人实效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把承担一定量的本(专)科教学工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
将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意见》指出,研究出台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评审、按岗聘任。
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分类设置评价指标,确定评审办法。
不把出国(境)学习经历、专利数量和对论文的索引、收录、引用等指标要求作为限制性条件。
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
对承担国防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教师,探索引入贡献评价机制。
完善职称评审程序,持续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
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
《意见》指出,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坚决扭转轻教学、轻育人等倾向,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弊病。
规范高等学校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使用,避免SCI、SSCI、A&HCI、CSSCI等引文数据使用中的绝对化,坚决摒弃“以刊评文”,破除论文“SCI至上”。
合理设置考核评价周期,探索长周期评价。注重个体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建立考核评价结果分级反馈机制。建立院校评估、本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和教师评价政策联动机制,优化、调整制约和影响教师考核评价政策落实的评价指标。
建立健全教师兼职和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意见》指出,高校教师在履行校内岗位职责、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同意,可在校外兼职从事与本人学科密切相关、并能发挥其专业能力的工作。
地方和高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兼职管理制度,规范教师合理兼职,坚决惩治教师兼职乱象。
鼓励高校聘请校外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教师,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规范遴选聘用程序,明确兼职教师的标准、责任、权利和工作要求,确保兼职教师具有较高的师德素养、业务能力和育人水平。
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
《意见》指出,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扩大高校工资分配自主权,探索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薪酬制度。
探索建立高校薪酬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健全完善高校工资水平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在保障基本工资水平正常调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高校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并向高层次人才密集、承担教学科研任务较重的高校加大倾斜力度。
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收入分配激励、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等政策规定。鼓励高校设立由第三方出资的讲席教授岗位。
完善高校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意见》指出,落实高校内部分配自主权,高校要结合实际健全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向扎根教学一线、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向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向从事基础前沿研究、国防科技等领域的教师倾斜。
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承担命题监考任务,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生社团、竞赛展演等情况计入工作量。
激励优秀教师承担继续教育的教学工作,将相关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不将论文数、专利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直接挂钩,切实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
强化青年教师培养支持
《意见》指出,鼓励高校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数量,将博士后人员作为补充师资的重要来源。建立青年教师多元补充机制,大力吸引出国留学人员和外籍优秀青年人才。
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和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
鼓励高校对优秀青年人才破格晋升、大胆使用。根据学科特点确定青年教师评价考核周期,鼓励大胆创新、持续研究。
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
解决青年教师后顾之忧
《意见》指出,地方和高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按政策规定予以保障,同时,通过发展租赁住房、盘活挖掘校内存量资源、发放补助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青年教师的住房困难。
鼓励采取多种办法提高青年教师待遇,确保青年教师将精力放在教学科研上。鼓励高校与社会力量、政府合作举办幼儿园和中小学,解决青年教师子女入托入学问题。重视青年教师身心健康,关心关爱青年教师。
(作者:王峰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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