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1月27日,教育部举行2021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在会上介绍,落实自主评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封面新闻记者粟裕摄影
刘冬梅表示,人社部与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改革提出六个方面政策举措。保持高校教师现有岗位类型总体不变,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发展的需要,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置新的岗位类型。
“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刘冬梅表示,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实行分类分层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
她指出,有条件的高校还可探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改革,设置助理教授等职务。优化思想政治工作评审。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体系,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刘冬梅介绍,高校教师队伍是我国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她表示,下一步,两部将指导各地、各高校密切协作,尽快制定具体措施,设置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持续激发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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