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切实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车辆正常通行效率,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5处电子警察设备,对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禁令、逆向行驶、不系安全带、影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定于2021年2月10日起正式启用。
一、在恒安路与龙山路安装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抓拍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二、在雄岚大道与环城西路安装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抓拍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三、在南英大道与王震大道安装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抓拍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四、在东临公路陈桥路口安装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抓拍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五、在杭州路与温州路安装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抓拍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
特此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月26日
来 源:东乡交警
责任编辑:余 娟
监 制:殷伟柱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