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王潇雨 黄兴利 北京报道
1月29日下午17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航集团”)发布公告称:“我集团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相关债权人因我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法院对我集团破产重整。”
这也是自2020年年初海航集团海南省联合工作组(下称“工作组”)宣布进驻海航集团,协助其化解庞大的债务问题所面临的风险以来的,相关工作的一次重大的进展。
海航集团在当天1月29日下午17点召开了一场旗下产业板块和分子公司参加的会议,宣布了这一消息。
据参与会议的相关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破产重整是工作组在对海航集团债务进行深入摸底之后,认为能够真正实现风险化解的唯一路径。为此工作组去年用了相当长的时间制定重组方案,并通过与债权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等多方沟通,最终形成了一个成型的方案。
此前,工作组在总结近一年来对海航集团危机处置的问题时曾表示,通过对海航集团及旗下两千余家企业的资产、负债、关联往来等逐一核查,理清了整个集团的资产底数、管理结构、股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海航集团内部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进入破产重整阶段之后,公司将通过债权转移、股抵债、留债展期清偿等多种方式降低负债水平,从而达到保证投资者利益的目的。
多个参加会议的消息来源表明,此次重整工作最快将在今年年中完成。
按照工作组的说法,海航集团重整方案是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可操作性”原则,获得相关部门对破产重整思路的理解和支持,并向绝大部分债权机构进行了介绍,被认为是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前述海航集团内部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考虑到海航这个品牌在过去二十几年时间里建立和积累的价值,同时在航空运输业经营方面所具有的深厚基础,因此在重整之后完全可以成为一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航空公司,因此也将会改变此前多元化的经营思路,确立以航空业为核心的理念。
随着重整方案的出台,包括海航集团以及工作组的相关调整也在依据不同阶段的历史使命而做出调整,比如工作组组长顾刚在1月22日宣布辞去海航集团执行董事长和董事的职务,并在此后海航集团党委换届选举上当选新一届海航集团党委书记,同时选举产生了由包括了海航集团旗下各板块主要负责人在内九人组成的海航党委。而海航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原党委书记陈峰并未进入新一届党委名单。
而作为重整方案的一部分,对于此前一步步走向“债务黑洞”的相关责任人追责工作也在陆续展开。
在29日发布的公告中,海航集团方面同时表示,“将依法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处置工作,支持法院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黄兴利 主编:寒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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