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王寅浩)1月29日晚间,弘阳地产发布公告称,自2021年1月29日起,由于工作调动原因,何捷已辞任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同时,袁春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
公告显示,袁春将与弘阳地产订立为期三年的董事服务协议,且彼须按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在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上退任及重选连任。于2019年10月31日,袁春获委任为弘阳地产联席总裁,其曾于2017年10月至2019年10月担任鸿坤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于2010年3月至2014年1月担任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并于2014年1月至2017年10月获调任为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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