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代孕”、 “非婚生”、“弃养”等话题引发网友热议,甚至众多权威媒体纷纷发声,可见,这种非常态现象已经上升为社会问题。无论公众及舆论怎么评价和看待“代孕事件”,但不可忽略的现实问题是:未婚生子,谁来抚养?
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它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还包括人工生育子女(人工授精和代孕)、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权利上是完全无差别的。
那么,双方没结婚,怎么来认定父母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呢?
一般情况下,婚生子女推定具有亲子关系。而非婚生,生母可通过子女的出生事实来确认,生父一般通过亲子鉴定来确认,有种例外不需要亲子鉴定也能认定亲子关系,那就是如果男方不认且不想抚养,女方将男方告上法庭要求尽抚养义务,女方向法院提交其与男方同居的相关证据并申请亲子鉴定,在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后,男方拒不配合,此时,法院就可推定男方是孩子的父亲。
如双方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日后孩子的抚养权产生诉讼时,法院判断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涉及此类问题,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是基本价值导向,在这个大原则下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经济条件、孩子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法院会根据以下三种情况作出认定:
第一、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由父亲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
2、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3、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4、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二、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5、如果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的,可作为父或母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考虑。
第三、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意见不一致的,尊重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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