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何兴丽) 近日,哈尔滨市交警部门从严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假牌、套牌等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为躲“电子警察”
挪用他人机动车号牌
1月25日,哈尔滨市交警南岗大队警力通过缉查布控系统信息研判发现,一辆悬挂号牌为黑AWV12*号比亚迪牌小型轿车涉嫌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南岗大队机动中队警力立即对该车进行研判分析,调取车辆信息及行车轨迹。次日上午10时许,在道里区抚昌街与抚兴街交叉口,查获悬挂黑AWV12*号牌的违法车辆,但驾驶人并未出现,随后通过侦查手段将驾驶人赵某明传唤到大队接受调查。据赵某明供述,这辆车是他买的一辆二手车,目前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因担心被电子眼抓拍产生交通违法,便将之前自己意外捡到的车牌挂在了自己车上,违法上路。目前,驾驶人赵某明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被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
买“问题车”
套牌上道罚款、记分加扣车
1月26日,南岗大队机动中队在工作中再次锁定另外一辆涉嫌套牌车辆。工作中发现,车号为黑LDC88*号奔驰牌小型轿车为空号段,无登记信息,并在哈尔滨出现了新的行驶轨迹,执勤警力立即开展摸排工作,最终在松北区虎园路某小区附近发现了嫌疑车辆的踪迹。1月27日上午11时许,当该车驾驶人驾车驶离现场时,现场警力立即将驾驶人李某控制。据驾驶人李某自述,自己通过网络与他人联系购买的这辆奔驰轿车,因手续不全无法到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为了逃避处罚,就把其他车辆的号牌挪用到了自己的的车上。当得知自己违法行为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车辆也将被扣留做进一步核查时,驾驶人李某懊悔不已。
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只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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