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15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822,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5%,成交最高价为24.0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22.4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8,396,109.4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1年1月1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8,879,929股。回购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9,719,982股)。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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