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5日至2月4日,象州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春节期间被执行人回家过年的契机,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此次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象州法院兵分两路,横跨运江、水晶、马坪、寺村、罗秀、大乐、百丈、大樟等8个乡镇开展执行活动。截止2月4日,依法传唤20人,扣押车辆1辆,执结案件3件,11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标的到位9.85万余元。
2017年5月10日,被告覃某醉酒驾车与原告吴某驾驶的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吴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覃某赔偿给原告吴某经济损失20万余元。2020年1月15日,象州法院依法受理此案,经审理,判决被告覃某赔偿原告吴某经济损失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覃某拒不履行,且隐藏自己踪迹。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25日凌晨6点,象州法院的执行干警已经集结完毕奔赴执行现场,还未从梦中完全清醒的覃某看到多名执行干警到来,吓了一跳。本以为躲起来就没事了,万万没想到法院会来家里找人。在执行法官耐心释法后,覃某意识到了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表示会配合法院工作,并来到法院和申请人吴某协商赔偿事宜,当场履行了5000元赔偿款并与申请人吴某达成分期支付的和解协议。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执结完毕。
2020年7月,原告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与患有中风的被告罗某离婚,象州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相互扶持的义务,被告罗某中风后残疾,生活困难,离婚时,原告应给与适当补助,依法判决准许离婚,同时判决原告李某支付给罗某生活帮助费5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并在执行干警多次上门要求其履行时,以没钱履行为由拒不履行,在执行法官耐心敦促下仍无履行的意思。
1月25日,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打响,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李某家中,强制传唤其至法院履行法律义务。看到执行法官后,李某仍态度嚣张,拒不执行,但当执行干警出示拘传票,开始意识到严重后果,当场表示愿意履行并直接到银行将执行款项汇至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年关将至,象州法院将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加大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力度,尽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帮助申请人得到案款,开“薪”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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