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楚国与晋国首先兴起县制,为守卫边防又建立郡制。战国时期发展为郡县两级制,并逐渐在各国普及,秦国也是受其影响的国家之一。
商鞅变法后秦国普遍设县,出现“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的景况。战国时期秦国国力逐渐强大,秦军骁勇善战一往无前,兼并各国扩充领土,而后设置诸郡。
郡县制的设立既是当时局势所需又体现了大背景下的时代发展,细究史书,又不由疑惑究竟是何种战火与争锋?促使秦国走向了开天辟地的郡县制道路。
前车之鉴,分封制覆灭的苦果与教训
1、权力分散,诸侯自主权逐渐增强
周王朝把权力授予下属诸侯国,各诸侯国拥有组建军队,任命官员,组建政治体系等权力。诸侯国之下又设士大夫与士,其受诸侯领导,听从诸侯指挥,天子对士阶级并无实际控制权。
这也就代表了,各地诸侯拥有对所属领土的主要管辖权。相较之下,周天子的权力仅仅涉及到直系诸侯,对王朝属地的管理不足。代际传递的权力犹如沙土堆积的高塔,根基不稳摇摇欲坠,稍有狂风便会以摧枯拉朽之势倾倒崩塌。
而且历代周王不断在王畿之内封赐畿内采邑,新建畿内诸侯国,并赏赐有功诸侯。畿内采邑是周王封赐给在王朝任职的卿大夫的土地,作为卿大夫的禄田。畿内诸侯国是历代周王为了加强王畿,特别是周王室的安全,而分封的近亲诸侯国。
在周平王东迁洛邑的过程中,秦襄公和晋文侯等诸侯护卫有功,周平王“乃以岐、丰之地”赐给秦襄公,秦国“遂横有西都宗周畿内八百里之地”,周王室一下子就失去了60%的王畿之地。
同时,周平王又把河西之地赠予晋文侯,周王室丧失了关中黄河和洛河之间的肥沃土地。平王迁都洛邑之初,尚有约六百里的王畿土地,随着频繁的赏赐,仅剩下了一二百里的王畿之地。
诸侯渐渐掌握属地政治,经济,人事,军事等权力,周朝治下多个“新生国家”应运而生。这些掌握全部权力且属地大大扩充的诸侯国逐渐超越礼法纲常,拥有不输周王朝甚至远超周王朝的实力。
2、宗法血缘淡化,政治矛盾日益尖锐
周朝按血缘亲疏和政治关系分封诸侯,《春秋公羊传》记载:“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由此可见支撑分封制的是血脉与共的宗族关系,但随着朝代更迭,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宗法的约束力也随之下降。
公元前806年,周宣王分封其弟姬友,建立郑国,周宣王与姬友亲为兄弟,血缘关系相当紧密。但是时过一百年后,周桓王与郑庄公已是“五世亲尽”,两者兵戎相见,周桓王被射伤,郑庄公派人前去探视。此时,同宗共祖的血缘关系已经淡化为生死相争后一句假惺惺地寒暄。
西周后期,蔑视、轻视甚至公然抗拒嫡长子继承制的不义举止经常发生。宗法制所维系的分封政治秩序发生混乱,继而引发巨大的统治动荡和烽火战乱。血缘亲疏被抛下后,权力利益登上舞台,此时面对支离破碎的王朝,衰败已成必然。
3、周王朝实力衰弱,礼仪义务沦为白纸
分封制规定,各诸侯国需定时向天子朝贡觐见,天子有难时需守土作战,出兵勤王。西周后期,周天子实力衰微,不足以震摄诸侯国,这些礼法义务也变成了可有可无的白纸具文。秦国丞相李斯曾道:“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
诸侯越权超规的现象越发严重,王与侯的界限模糊不清。各诸侯国不服天子,气焰日益嚣张,纷纷占地称王与王朝作对。诸侯国实力大增,既拥有了领土的全部管辖权,又储备起强有力的军事力量,代表礼法的天平,也悄悄偏向了臣子一方。
周夷王时,诸侯不履行朝觐义务,视君臣之礼为无物,周夷王不得不下堂拜见诸侯;周幽王燃烽火命各诸侯勤王,但诸侯不予理睬,是对勤王义务的严重践踏;鲁国大夫季孙氏采用当朝天子才能使用的八佾舞礼,后来又仿照天子祭泰山,被孔子怒斥:“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礼崩乐坏尽显分封疲势,西周后期君非君臣非臣,宗法血脉无以为继,推翻荒淫国主进而上位的周朝,最终也败于糜烂淫奢之中。故始皇有言:“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
惩前毖后,郡县制背后的需求与发展
1、战时秦国的内忧外患
秦国崛起伊始处于边疆荒漠,毗邻犬戎部落,故经常与境外敌对部落争夺领土。《史记·秦本纪》记载,秦穆公三十七年征讨犬戎,“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之后又与邻国晋国发生冲突,彼时各国亟待发展,秦国若想称霸一方必须面对楚齐等强国的威胁。
而新占领的土地很难全心全意归属于秦,出于安抚控制占领地百姓的考量,秦国保留原有郡名,如赵国的云中郡,韩国的三川郡等,以期达到彻底粉碎旧的政治中心和领地百姓复国的精神寄托的政治目的。
而且当时秦国内乱严重,叛乱谋反层出不穷。《治安策》记载:“秦灭四维而不张,故君臣乖乱,六亲殃戮,奸人并起,万民离叛”,失序混乱的现状需要郡县制来整治处理,把秦国引领到正确的称霸轨道上。
据考究,秦始皇在位期间没有至亲的叔父长辈和兄弟与自已一起拼打江山,嫪毐之乱又给其埋下深深的顾虑。深受其害的秦始皇再难相信亲近之人,江山社稷难以依靠情爱维系,面对个人利益谁都有可能两面三刀,撕破脆弱的情面。那么此时与血缘无关的郡县制就成为一个很好的选择。
2、商鞅变法的突破革新
四处征战时秦国虏获多块领土,随着领地的扩充急需有效的制度加以管制,商鞅变法也是由此开始。当时众多国家已经纷纷设县,商鞅便采用各国做法,在此基础上取舍创新,整合秦国乡邑设置诸县。
《史记》记载:“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即将小乡进行聚拢,集合起来形成大县,由中央任命县令,把地方权力收回中央手中。此做法改变了当时大背景下秦国发展落后管理不善的现状,边疆领土也逐渐由郡统一管辖,为战后秦国妥善处置领地打下基础。
商鞅变法的保甲制度,赋税制度,什伍连坐制等制度也为郡县制的推行铺设道路。他将最开始属于战时基层编制的什、伍,转移到郡县的体制中,将平民编整为军队基层编制的什、伍,将原来游移不定的单个生产单位有序整合起来。集中领导下大大提高了人物财的管理,因此统一六国后秦国也延续了此项制度。
3、官僚制度的发展,权力收归中央
在当时的世代官位相袭制度下,官位和爵位是密不可分、互相牵制的。自身依靠血脉亲疏继承官位或者是被赠予身份地位象征的爵位,都是在上层阶级流动串通的通行证。
这种世代继承的官爵制度,导致了重要职位一直缺少才华横溢的人员,也限制了低阶层与高阶层之间人员的身份互换。低等阶级无法靠才华上位,高等阶级又被无能之辈霸占,孟尝君的三千门客便是最生动的写照。
商鞅变法后秦国采取军功爵制,把军功与官位挂钩,有力冲击了被世袭制度垄断的升官加爵之路。随着领土扩大部分郡县建立,官位也不仅仅依靠军功衡量。职位与爵位的分离,文官与武官的分离有效制约了权力分散,加强中央掌权力度。
官僚制与郡县制相辅相成,互为依靠,秦国为避免权臣只手遮天的情况,发展封建官僚制的同时推行郡县制,分割臣子权力,直接掌控地方。
地方缺乏财力物力,组建属于自己的军队难度较大,赋税方面又被中央严密把控,征税流程必须按照中央意愿行事。郡长与县长空有行政管理的权力,与军事权力无缘、财务收支受限、还要时刻被上层阶级的官员监督侦察。
所以从整体上来说,郡县制之下,地方权力锐减,难以成气候。这就可以保证在本质上将权力归属于中央,从而在减少各郡权力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严格地管控,这也是秦国决定推行郡县制的主要原因之一。
总结
秦国推行郡县制是在整合前朝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征战四方的背景条件和统一六国后的发展方向决定的。中央集权制下军事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的多项制度相互配合,与郡县制共同组成一套新颖的、系统的、完整的政治统治体系,由此诞生了中国历史上首个大一统国家。
郡县制也作为一项有力的制度延续下来,并经过后世的不断演变发展,补充完善,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参考文献
1、《西周盛于分封,衰于分封——初中西周史教学立意的聚焦》
2、《春秋战国时期秦国郡县制发展概述》
3、《秦国、秦朝实行郡县制的原因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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