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2月5日电 (张萌)5日上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市此前公布的工业(仓储)用地改造、商业办公项目用途变更等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近日,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出台《厦门市工业(仓储)用地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商业办公项目土地用途变更和建筑功能临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商业办公项目变更为租赁住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该市工业(仓储)用地改造、商业办公项目用途变更的具体意见和要求。此举旨在通过推动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打通存量建设用地转换途径、引导土地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水平、补齐民生短板、扩大租赁住房来源,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
据了解,与此前厦门发布的存量土地改造的政策所不同,本次发布的政策在总结该市原有“三旧”改造政策实施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优化,从适用范围、变更后的用途、办理条件、审批程序以及变更后的规划建设要求、地价计收原则、监管措施等七方面进行规范。需要关注的是,新政策适用工业(仓储)、商业、办公这三类主要存量用地的改造,覆盖范围更广。同时,变更后将从以往集中于商业、办公、酒店等经营性用途,开始聚焦租赁住房和教育、医疗、养老、体育等补民生短板项目。
厦门市资源规划局说明,在新旧政策衔接方面,变更方式将继续沿用土地用途变更和建筑功能临时变更两种方式。原先已按厦门市相关政策办理建筑物功能临时变更的,变更期限届满后,可参照新发布的工业(仓储)用地改造政策的规定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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