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士多店主还持刀抢劫财物,罪犯交待:要怪她的衣着太清凉
近日,一个法制网站为收集普法案例,采访了一位强奸罪和抢劫罪双罪并罚的罪犯,他在谈到自己犯罪的起因时说:要怪她的衣着太清凉。
四十来岁的刘某是工地上的小包工头,手下十几个人,专门做墙面粉刷工程。工地附近有一家士多店,经营者是三十多岁的少妇于某,于某丈夫常年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少回家。不管是外表,还是身材,于某都算得上是美女,但于某并不妖冶,生活严谨,作风检点,一个人把士多店和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
平时刘某把工作安排好后,常常会来士多坐坐,顺便买盒烟或喝瓶啤酒,和于某聊聊天。2010年8月6日下午,刘某到士多店买烟,由于天气炎热,于某穿的清凉。就在于某低头给刘某拿烟的时候,刘某无意中看见了于某走光的胸口。
回到家后,妻子长年不在身边的刘某对走光的于某念念不忘。想着她丈夫在外面长年工作,就一个人在家呆着,刘某突然萌生了恶念。
晚上8点多,刘某又来到于某的士多店,趁店里没有人,他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于某的手脚绑住,强行给她喂了麻醉药,使于某不能反抗。在这样的情况下,刘某和她发生了性关系,还并一直折腾到10点钟左右。
等到于某渐渐醒过来,刘某拿出水果刀威胁于某,让于某将2箱茅台酒和2条中华从仓库搬运到自己的车。他还威胁于某,如果她敢报警,就会将她杀掉。
刘某离开后,于某倍感委屈和无助,权衡一番后,她选择了报警,刘某很快被警方抓获。
该案件中,刘某以暴力手段,用胶带将于某捆绑,使其处于无法反抗的状态,与于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涉嫌强奸罪。
刘某用刀逼迫于某把两箱茅台酒和两条中华香烟搬到自已车上,涉嫌抢劫罪。
对刘某的行为,定性为强奸罪和抢劫罪,两罪并罚,刘某将在监狱中度过8年铁窗生涯。
虽然刘某罪大恶极,超长刑期也是罪有应得,但犯罪的起始竟因女店主衣着太随意引发,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这也警醒女性在与男性独处时,还是要注意自身衣着不能太随意,以免引起非分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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