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
01
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选调名额20名。
02
选调范围和资格
(一)选调范围
灵宝市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不在选调范围内)。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乡镇报考人员需具有在乡镇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18年2月1日前到乡镇工作);
7.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等关系,构成任职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03
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23日、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一楼105房间(具体地址:北区五龙路与函谷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电话:8868630,18236702505 。
3.报名人员携带材料:《灵宝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二)资格审查
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使用情况、乡镇工作经历情况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始终。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章、宪法和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政机关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四)体检
按照拟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
组建考察组,实行等额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审核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调入
对公示期间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其他一切关系、待遇在原单位不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灵宝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灵宝市委组织部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8日
来源:中国金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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