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休提,先上图为证:
真是见者愤怒,闻者惊心。
在举国为英勇作战、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的戍边英烈进行歌颂、赞扬与哀悼之际,不曾想还有这样无知、愚蠢的小人为博取热度而诋毁戍边英雄,为了流量吃着满嘴的人血馒头。
这样的人,别说不是一个合格的、具有爱国主义精神的中华儿女,他连最基本的良知都没有,已经很难说他是一个具有健康、健全人格的人,只是一个披着人皮、能够双腿直立行走的野兽。
这么说一点不冤枉他,毕竟从自然科学来看,人类是说不出这种话的。
这个被所谓的“微博大V”的账号叫@蜡笔小球,有254万多的粉丝,新浪微博仅仅对他的账号以及另外一个小号予以禁言一年的处罚,而不是直接封号,不少网友认为新浪微博下手太轻了,你们觉得呢?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公开侮辱他人的帖子,阅读量超过4000,就构成了犯罪。果然,南京市公安局立马出手了。
这一判罚,一下子把舆论炸开了锅,毕竟,“公知”时代离我们真的不远。
00后的年轻人可能没什么印象,但80后、90后们,应该都知道那个古早的网络年代里,“公知”都是怎么以侮辱先烈、哗众取宠为卖点的。
什么蛋炒饭、单面烧烤、堵枪眼是因为摔倒等等,具体不展开了,放在今天,都是妥妥的能引起众怒的内容,在当时却非常卖座,甚至连大媒体、大商家等,都为这些伪公知撑腰叫好。
这类大V的特性也非常明显:刷屏频率高,句句不离政治,反一切传统,言论偏激。“公知”好歹还会编造证据,但这类大V不用,满嘴喷粪,能吸引流量就行。
比如这次出事的辣笔小球,曾标榜的身份就有法学硕士、记者、文化公司股东、微博大V,单看身份,妥妥的就是一个精英分子、文化公知。
这次事件还有个叫“京城老徐”的人,针对此事也发表了不当言论。
他先是说,不会让自己的小孩去当兵。
有人就问他,那应该谁上前线去呢?
他就狂叫着:那些整天喊打喊杀,装大头的嘴党、键盘侠,去报名参军上前线去!去给烈士的父母当孝子去!去给前线的战士献血去!
对于这种自私的言论,咱们普通小老百姓说说也就罢了。
但是“京城老徐”是什么样的人?
他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的特邀教授。是一个具有很高文化知识的人,是一位教书育人的高级知识分子。
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有文化的人,其内心的思想是多么的自私且龌龊。
这不就是长着两条腿的野兽吗,让他教育我们的孩子,误人子弟不说,更是误国啊!
法律的完善,以及官方对违法者的雷霆手段,让这些随便尬喷就能成为“公知”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而且,互联网再也不是法外之地,再乱说话,可以犯法的。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不是所有的人血馒头都可以吃!
一切损害人民感情,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行为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哪怕他身在千万里之外,也要他虽远必诛!
向所有驻边英烈表达敬意,向他们奉上我们最真挚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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