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佳节即将到来,又进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的最关键时期。镇平县枣园镇于2021年2月24日上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全镇机关干部、相关站所负责人及19个村支部书记、治保主任参加了会议。
枣园镇镇长陈卓同志要求全镇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一规定。对不服从管理,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办理红白喜事时燃放)的,一经查实,公安部门将按照《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以上、500元以上罚款等处罚,并影响到受处罚人员及其子女在出国、入党、参军、报考公务员政审时难以通过。
另外,为了山林防火需要,要求大家也不要销售、燃放孔明灯。为便于监督,枣园镇设立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举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于违法行为举报查实的,镇相关部门将给予首位举报人以每起200元的现金奖励。
举报电话:0377—65652217
(李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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