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干物燥 注意防火
当前天气极度干燥,森林火险处于极度危险等级,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请广大村民群众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格遵守《禁火令》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切勿侥幸,切勿以身试法。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案例一
2021年2月18日,石城镇高岭村委上围村人叶某某在江龙山地焚烧地基草,该镇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到现场进行处理。
现叶某某因违反《禁火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该镇相关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对叶某某作出严厉的警告教育,并对叶某某的行为处以200元行政罚款并保证以后不再违规野外用火,同时向家人和其他村民宣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案例二
2021年2月17日17时30分,石城镇高潭村委桥头围村温某某,77岁,在桥头围村屋背山焚烧杂草,期间被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巡查发现,现场马上处理火源。
现经林业站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警告教育,温某某深刻认识到该行为违反《禁火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现场写下检讨保证书,保证今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再违规野外用火。
案例三
2021年2月23日17时,石城镇根围村委建设村蓝某某,76岁,在根围村委牛角塘村田地烧杂草,期间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巡查发现,现场马上处理火源。
现经林业站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警告教育,蓝某某深刻认识到该行为违法《禁火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现场写下检讨保证书,保证今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再违规野外用火。
案例四
2021年2月24日,石城镇高塱村染布房村曾某某,在高塱村染布房16号旁边的草坪上点燃草堆,期间镇村干部巡查发现,现场处理火源。
经派出所民警警告教育,曾某某已认识到该行为违法《禁火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场写下检讨保证书,保证不会再违反相关规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石城:举一反三 引以为戒
全力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为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石城镇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整改压实森林防灭火属地责任,通过实施“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强化人员监管、网格管控、加大教育宣传、严格巡查惩戒等措施,坚决遏制野外违规用火现象,实现森林防火体系全覆盖。
一是悬挂一条震慑横幅。在村庄、重点路口悬挂: “谁失火,谁坐牢! ”和“野外乱点火,抓进派出所! ”等宣传标语营造震慑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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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抓好两书签订工作。不漏一户签订森防责任书,组织中小学开展大手拉小手森防教育宣传工作,由家长签订森防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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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抓好三类人员排查。辖区重排查整治,排查包山头和山边自留地耕作人员、“三不懂”(不懂智能手机、不懂看标语内容、不懂听警示音频)年老耕作人员、捉蛇鼠黄蜂等特殊人员,对此类人群重点定期跟踪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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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抓好四级责任落实。重点抓好镇领导班子、镇村干部、自然村、村民四级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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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抓好“五清”工作。落实《广东省2021年森林火险隐患排查“五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力量抓好镇域森林火险隐患排查“五清”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确保不出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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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镇通过制作森林防火动员令、发放停止在镇域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案例警示、防控山火战斗告示等宣传形式,全方位加强全民防控山火宣传教育工作。
同时,将森林防灭火“入户宣传、面对面宣传”作为重点,采取镇、村党员干部以所挂驻的村为单位,统筹兼顾好各项工作,实行包村包户流动巡查宣传,强化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防火意识、安全意识。
在此告诫广大群众,对“顶风违法”野外用火的,一经发现,立即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作出最顶格处罚。
来源:石城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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