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榆林网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关乎民警执法权威的“袭警罪”正式列入刑法。
为更好的保护人民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民警依法履职,富县东站派出所近日组织全所干警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学习,并结合工作实践进行讨论交流。修正案(十一)原文内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富县铁警提醒大家,火车站是公共场所,人员密度高、流动性大,遇有人民警察进行盘问检查的,所有旅客都有义务进行配合,切莫进行对抗。一旦发生冲突,轻则治安处理,重则有可能负刑事责任。不要逞一时“无知”之勇,让自己追悔莫及。(通讯员 何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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