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切实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皋兰县主动出击,研究探索临时救助政策,从原来的老百姓找政策转变为现在的政策找人。近日,皋兰县民政局便为低保对象杨重红临时救助3万元。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为:救助金额超过1万元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审定。近日,皋兰县民政局通过水滴筹平台发现,该县二类低保对象杨重红因意外急需临时救助,经县镇初步核查决定对其予以救助。
今年64岁的杨重红,是黑石镇三和村村民,属于农村二类低保户,家中共有5口人。妻子杨钦梅56岁,肢体二级残疾;长子杨忠30岁,精神一级残疾;长女杨雪苹34岁已出嫁,孙子12岁上小学。2月15日,杨重红因摔导致脑出血在兰大二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头颅出血、脑骨骨折,急诊花费近四万元,还需进一步手术治疗。
鉴于杨重红家庭面临重大经济损失和生活困难,符合临时救助政策,急需给予临时救助,经皋兰县民政局研究建议按急难型给予杨重红临时救助3万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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