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市大呲花
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提交《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国家卫健委答复来了!
国家卫健委:对是否延长产假仍有争议
国家卫健委在对该建议的答复中表示,目前,社会对保障女性休假等合法权益是有普遍共识的,但对是否延长产假仍有不小争议:
我国劳动者除享有法定的98天产假外,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职工还可以享受30-90天不等的奖励假,同时规定丈夫享有7-30天的陪产假,并明确工资福利待遇照发。
同时,劳动者在每年115天休息日、节假日外,根据工作年限还可享受5-15天的带薪休假,生育女职工可以将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与产假合并使用,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育女职工的休假时间。如果再将产假延长至365天,势必会增加用人单位用工成本,导致女职工返岗难度加大;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产假不落实责任,索性大量减少雇用女性职工,造成女性就业歧视加剧。
如何来推动完善女性休假制度?答复中表示,很多国家已经认识到生育假期设置并非越长越好,而是要多元统筹设置男女生育假期,强调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因此,可以从四个方面推动完善女性休假制度:
一是大力宣传新型婚育文化,营造夫妻平等氛围,促进夫妻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在全社会形成夫妻合休产假的舆论氛围。
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全面论证夫妻合休产假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三是应分步稳妥推进,先争取实现夫妻合休产假,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适时推动延长产假。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在女性休假结束后提供更多的婴幼儿照护选择;探索核心工作时间、工时银行、工作分担制、弹性工作地点等多种形式的弹性工作制,满足女职工多样化需求。
国家卫健委表示,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有关问题研究,适时向立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假期制度的意见建议,促进生育类假期制度更好满足人民需要。
第三次提交!林勇建议夫妻合休产假写进法律
据广州日报报道,林勇代表表示,卫健委对代表建议重视的态度值得肯定,但他认为目前人口形势严峻,已经引起全社会热议,再持观望态度就迟了,“如果把男女合休产假制度真正建立起来,就不存在特别的对女性的就业歧视。”
林勇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会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生育法》,其中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共同享受产假并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使丈夫享受产假的权利法定。
同时,林勇还将建议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其中男性产假建议为42天以上,具体天数各省根据财政能力自行确定;在上述规定假期内照发休假人全额工资。
再者,建议允许男女双方在法定产假、各省奖励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42周(夫妻双方休假合计);在法定产假后的休假期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待遇,由企业先行垫付,每半年到相关政府部门报账一次,相关部门核实后,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将相关待遇予以报销。
夫妻共同合休产假写进法律、
男性产假42天以上、
政府财政支持减轻企业负担
减少女性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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