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熊平平)眼下,网络主播直播带货已成为各大商家和网络平台的重点营销渠道,但由于网络直播准入门槛低、责任不清晰、行政监管机制不健全等原因,直播带货乱象也层出不穷,损害了消费者权益。202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银燕建议,加强网络直播带货监管,让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电商专职“把关人”,电商主播和直播平台需许可证经营。
△银燕
银燕具体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强化新媒体行业立法和监管。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新媒体电商的专门法规,原有传统媒体的广告监管与审查体制已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应及时修订完善《广告法》《电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实施新媒体电商“把关人”制度,即每个地域的电商平台应由市场监管部门作为专职“把关人”,依法向新媒体电商主播和平台发放经营许可证,并对相关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直播平台和主播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切实发挥“把关人”作用,面向电商平台、主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提出宣传推荐产品要求,强化直播平台和主播的法律责任意识,努力从源头上避免夸大其词、虚假宣传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出现。
三是构建新媒体电商平台星级评价体系。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网友评价、日常管理、主播素养、经营状况等,构建新媒体电商平台星级评价体系,实施星级评价管理,引导平台规范有序发展。同时,应定期在主流媒体上公布新媒体电商售货服务情况,及时跟踪纠正相关违规行为,对多次违规违法的主播、商家和平台实施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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